182 防不勝防4(第2/2 頁)
幫孫先生把奶茶店裝修好。只是個小工程,不會耽誤太長時間的!”本來聽了洪濤和吳友良的話,謝爾曼和戴夫也有點含糊了,可是讓糾媽媽一說,他們倆又重新堅定了立場。
“那是我舅舅,和你們倆沒半毛錢關係!讓我舅舅知道奶茶店是加盟的,別說裝修,他不給砸了就算我白說。麻煩你們仔細看看簽約條款,加盟店的一切裝修、裝置、餐具、原材料都是要由加盟公司統一採購並指導安裝、使用。明白這是啥意思不?來,柏律師,麻煩您給這倆位法盲解釋解釋!”
啥叫小心眼,這就是,不用得罪,但凡是沒站在他一邊的都要遭到報復,還不用等十年八年,往往就是現世報,立馬兌現。這次該輪到柏雲了,誰讓她站錯了隊呢。
“……這個,對方會把價格弄那麼高嗎?”柏雲的臉有點紅,她剛才只關注了合同內容,但沒考慮到這些內容的後續具體操作問題。現在讓洪濤有目的的針對,很是措手不及,也有點心虛,可嘴上還得抵抗抵抗。
“假如真這麼高,你能幫著孫哥打官司,把加盟費、因此造成的損失都要回來嗎?”一旦讓洪濤佔據了主動,那就說明後面還有一連串招數,步步緊逼,絕對沒有喘息的功夫。
“……好吧,我承認剛才有些疏忽了,像這類案件誰也無法保證一點不損失,還會拖很長時間,畢竟時間也是成本!”和王雅靜相比柏雲有性格上的優勢,或者叫專業優勢。
她非常清楚在喪失主動權且無法挽回時,痛痛快快的認錯往往比負隅頑抗結局好,多少能挽回點態度分。至於說臉面,律師如果要臉,基本等於失業。
“再假如一下,如果案件還沒結束對方就把公司放棄了,賬面上一分錢沒有,保不齊還有外債,頂多留下個遠在某個山溝小村裡的不知情法人,孫哥的投資該向誰要呢?”
認錯就完了嗎?肯定不成,如果是平時聊天抬槓,洪濤還願意當個大度的人,得饒人處且饒人。但現在牽扯到孫連勝一家的投資,那就必須得把責任區分的明明白白,醜話先說在前面,哪怕得罪人。
“……”柏雲不光臉紅,胸脯也在起伏,饒是有一肚子法律知識和實際操作經驗,面對房東的問題,除了低頭認罪之外好像也沒法解釋。
不光是她無法解釋,把法學院裡的博士後導師叫來同樣得啞口無言,這些問題恰恰就是目前法律上的漏洞,漏了多少年一直也沒補上過。
“有沒有可能在投資之前,先搞清楚這家公司的情況?”見到最有力的支持者被洪濤一頓亂拳打得無法招架,於亞楠不得不親自出面,冒著也被噴一頓的風險,試圖提醒柏雲換個思路。
“嘿嘿嘿,小於啊,你想多了,這裡不是美國,對方也不是上市公司。別說咱們幾個,檢察院出面都查不明白。你可能不知道,有些公司一開始註冊的時候就沒打算好好經營,大部分註冊資料都是假的,用完之後連清算登出手續都不用,就扔在那裡管都不管。回頭隨便找個身份資料就又註冊一家,全套下來也花不了幾千塊錢。”
可惜她的建議沒法給柏雲提供什麼幫助,還遭到了吳友良善意的奚落。一番話說出來心平氣和,但內容卻讓人很容易覺得自己是個傻瓜。
本章未完,點選下一頁繼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