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部分(第2/5 頁)
一個機靈,越前爸爸終於知道是少了點什麼。
“我說少女啊,你一輛腳踏車不會是騎了兩天就搞丟了吧!才兩天啊……”越前爸爸一臉心痛,他女兒該不會這麼敗家吧,要知道一輛腳踏車可以買多少的寫真集可以買多少的成人雜誌啊……
完全沒有預料到會是這麼一句話的夕夏嘴角微微抽搐著。
“沒,在學校,明天會拿回來的。”夕夏回答止住了小氣爸爸的幹敖,今天她是翹了下午的課爬牆出了學校,但是她不可能把腳踏車也丟出牆吧,所以就只能把腳踏車放在學校的停車棚那邊。
越前爸爸舒了一口氣,還好,不用再花一筆錢去買新的車子了!要不然他要少買多少的寫真集多少的雜誌啊…… “好啦,青少年還沒有回來,你就陪老爸我運動一下吧!”越前南次郎解下套在腳上的繩索。
果然!
“我頭痛!”夕夏哀號。
“除非你死了,要不還是得給我上球場去。”越前爸爸宣揚鐵血政策。
“那就當我死了吧!”叛逆女兒吟唱叛逆依舊。
“怎麼死的?!”越前爸爸額冒黑線。
“懶死的。”
“=V=”
越前爸爸整一個囧字了得。
良久之後,越前南次郎從被氣得的中風前的一瞬間緩過來神。
“夕夏啊……”越前南次郎開口。
“恩?!”夕夏揚眉,表示有話就直說。
“要不,老爸教你天衣無縫吧!”越前南次郎見硬的不行改來軟的,丟擲誘惑一枚。
只是他估算錯誤,忘記了他女兒是扶不起的阿斗,粘不上牆的爛泥,在她的眼中,那網球的最高境界的價值還比不上一張音樂CD的價格呢。
“沒興趣。”三個字從夕夏的嘴裡傳出。
“什麼?”越前南次郎大驚失色,喂喂喂,是網球三大境界中的最高境界天衣無縫之極限,別人求都求不來的事情,難得他心情好想要教人呢,她竟然敢說沒有興趣!!!
“《道德經》說‘天之道,利而不害;人之道,為而不爭。所以,與其不爭,故天下莫能與之爭。”夕夏微微一笑,看著被她搞得一頭霧水的老爸,“不理解是吧,簡單來說,就是有點謀事在人成事在天的意思,一切順其自然,才是符合人類發展定律的。”
那種超乎常理的技術真的是很難的,要是學上手要死掉很多腦細胞的,她才不要,反正她現在對於網球這項運動已經能看能打,這樣就已經不錯了,幹嘛還要把自己培養成一個絕世高手!而且,通常高手的前景都是不咋地的,畢竟是長江後浪推前浪啊!
而且,她要是練成了那最高境界,那這漫畫就不叫網球王子樣而是網球公主樣了,叫她弟弟混哪去啊?!
綜上所述,她絕對不能練,就算練了,失敗的機率也是100%的,那她幹嘛還自找苦吃啊!
越前爸爸囧了又囧,最後咆哮出聲。
“以後不準給我看那麼多的書!”
還《道德經》?!
就是因為看多了這種無為而治的書籍所以才會意志消沉的。
越前南次郎青筋暴起,嘴角抽搐。不要以為書讀的多就是好事啊,像她女兒,典型的一個負面例子,不爭到主動放棄了。
“還有,和少年在一起的時候你只可以講什麼兵法之類的東西,絕對不能講和道家有關的東西!”越前老爸耳提面命,他可是指望著有人來繼承他的衣缽的啊,要是被夕夏這麼一教育,他以後抓誰玩去。
“可以,不這麼教育龍馬小朋友也行,老爸,咱們打個商量,”夕夏靠近越前南次郎,“以後每天早上的練習省掉。”
“不行。”那他大清早的多無聊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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