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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有一起經濟合同糾紛訴諸江城市中級人民法院,時任民庭副庭長的###程感到有點左右為難,因為原告是老同學的姐夫,被告是自己的小老鄉。庭開至中午,大家已是飢腸轆轆。休庭後,原告和被告均爭著宴請,###程心想,吃哪一邊對方都會有意見,不如來個雙方都不得罪,於是他把手一擺,說道:“你們都別爭了,今天來個原告被告一起吃,這樣公平了吧?”由於雙方都明白###程敢吃敢收,暗地裡爭先相送。最後,###程各打五十大板,來個調解結案,原告和被告送的好處均囊括其中。事後,自己那位小老鄉又覺得虧了,拒不執行調解定下的款項,經過多次催促未果,###程決定對其行政拘留。這位小老鄉的父親急了,找到###程要求放人。###程見他死磨爛纏,礙於鄉里情面,面有難色地說:
“你看現在快要下班了,明天上午提錢來吧。”
由於這位老頭沒有理解###程話中有話的言辭,第二天早上七點鐘就趕到法院等###程。###程見他一大早就在辦公室門口等候,隨口問了一句:
“你來這麼早幹啥?”
“你不是叫我提前來嗎?”
###程用右拇指和食指捏了捏,說道:
“我叫你‘提錢’來,而不是叫你‘提前’來,懂嗎?”
《死刑貪官》(36)
老頭一聽才恍然大悟,急忙去銀行提錢交給###程,其兒子才終於得以釋放。這時,老頭才終於弄明白什麼叫“提錢釋放”,什麼叫“提前釋放”。
對於周鑫金詐騙一案,###程也在等“提錢”宣判,因為這種模稜兩可的案子,如果被告人家屬肯花錢,完全可以判無罪;若是不來進貢,一審先來個重判,讓你急,讓你嘗一嘗不懂做的滋味。上訴後,即使是輕判,也讓你夠受的;就算二審改判無罪,但起碼也可以使得你在監獄裡多“煉獄”一段時間,那監獄可不是好呆的。因為上訴有期限,二審開庭審判也有一段時間,也符合法定程式規定的時間,關你奈我其何,這是“玩”法律的“玩家”,有時“玩”得你出不得聲,箇中賺錢的奧妙,不是內行人一般看不懂。###程是這方面的行家裡手,他找來自己的師弟——為周鑫金辯護的律師陳耀忠,叫他“指點指點”周鑫金的家屬。
陳耀忠本來知道這種案子憑著自己嫻熟法律,能言善辯,自己的辯護意見應該獲得法院的採信,對周鑫金無罪釋放是沒有多大問題的,但利益的驅使和師兄的“指點”,他哪裡還有丁點兒的職業道德。他找來周鑫金老婆,嚇唬道:
“老闆娘,《刑法》第266條可能你已經看過,你老公詐騙數額特別巨大,罪責深重,搞不好就要判無期徒刑。”
“那怎麼辦?”周鑫金老婆急切地問。
“只有破財消災囉。”
“上次不是給了20萬嗎?”
“那區區20萬不過是杯水車薪。錢財如糞土,自由值千斤,提錢出來才能提前出來啊!”
“那還要多少?”
“這麼大的案子沒有一百幾十萬怎麼擺得平?”見周鑫金是大老闆,深知看山取柴的陳耀忠獅子大開口。
“陳律師,真的能提前(錢)釋放嗎?”周鑫金老婆有些擔心。
“我和李庭長是師兄關係,我敢打保票,包你沒問題!”陳耀忠拍著胸膛說。
周鑫金老婆見陳耀忠如此有把握,救夫心切的她立即跑到銀行,提了100萬元現金交給陳耀忠,陳耀忠拿出50萬元偷偷送給###程。很快,周鑫金就被以事實不清、證據不足、罪名不能成立,宣告無罪釋放。
周鑫金出獄後,陳建忠專門為其洗塵,在江城凱旋賓館為他安排了一桌豐盛的晚宴。
周鑫金千恩萬謝:“陳書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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