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部分(第1/5 頁)
華冉以為自己很瞭解林享,但是沒想到他的童年比想象的還要讓人難過。她發覺自己的手有些潮溼了,才發現不知道什麼也握著林享的手。
華冉的童年也影響了她一生的性格,但是跟林享比起來,貌似是不能相比的,也只有聽的份了。
林享問華冉:“幼兒園大班的時候,我們是不是也在一個班?”
華冉半天答不上來,
幼兒園畢業那天,林享沒有來,所以畢業照裡就沒他。
還是林享說出了“大一”班,華冉立馬點頭。
畢業那天,林享小小的身軀躺在醫院的病床上,渾身冰涼,除了腦袋。但是他的媽媽沒有來……華冉舉手,天真的問老師:老師,林享小朋友怎麼沒有來?
上小學,老師說寫作文《我的爸爸》。林享心想:還好是我的爸爸,林享不但寫了,還寫的不錯,被老師表揚了。誰知道第二天的作文就是《我的媽媽》,林享交了白卷,被老師罵了一頓。同學們小聲的說:他父母離婚了,他沒有媽媽……
後來,林享的爸爸帶回來一個新媽媽。林享還給新媽媽打洗臉水。
華冉家的杯子都是會“走路”的,華冉說喝水,杯子自己就來了。華冉在幼兒園被小朋友咬傷,還連咬兩天,父親還坐在家裡的床邊掉淚。
儘管林享很乖巧了,還是被後媽冤枉“拿錢”,被父親打,逃走住華冉家的屋頂上,曬的跟黑人一樣,靠同學送吃的過活。再後來被後媽拿縫被子的針扎,被迫離家出走,給小飯店洗碗賺錢討生活。
最後,林享的父親捎話來說當兵的事情辦好了,叫他趕緊回去。但是林享的胳膊上有“紋身”,他怕過不了體檢這一關,就把自己關在屋子裡拿煙燒……燒完出來,說這回好了,可以走了。他巴不得趕緊離開這個家,也好讓父親可以好好過日子。
第四章(6)跟後媽打官司
林享當兵走的時候,跟華冉兩家搬家搬到一起了,住上下樓。
去當兵的路上,林享還一直以為當兵是在甘肅,後來去了寧夏平吉普,1999年復員。林享復原回來的這一年,正好是華冉考上大學走的那一年。華冉開始還以為上大學是在蘭州,實際上是在寧夏銀川。
華冉上大學走的時候,林享復員回家。兩個人有過“一面之緣”,華冉開防盜門進門,林享上樓,華冉抬頭看到一個戴眼鏡的“瘦高個兒”,林享看到一個長得很“難看”的小女孩,因為長的好看的他都有印象,但是他那時對華冉卻沒什麼印象了。
華冉上學走了,大一回來的時候又搬家了,但是搬得不遠,兩家還在一個院子住。
林享回來沒多久,父親就病重,然後去世。
父親去世後,後媽為了將財產全部歸為己有,將林享告上法庭。這時,林享的親生母親出面資助他打官司,請律師調查取證,最後所有財產歸併一起得到了比較公正的劃分:父親在老家的財產歸後媽,在單位的房產等歸林享。
接著,林享又受到父親單位的照顧,安排了一個比較輕鬆的工作。其實林享一直是一個聰明的孩子,要不是家庭發生變故,他也不會放棄學業。工作以後,他考了成人高考,報了大專,卻輕鬆上了本科線,專業是計算機。本來覺得低人一等的他,在工作和學習中慢慢發現,自己真的比別人聰明許多,也逐漸變得更加自命不凡起來。
一個人住的林享過了一段自由自在的生活,也交往了不少女孩子。
有朋友跟林享訴苦說自己找不到女朋友,林享就說:“不會吧?!街上女孩子多得能把人絆死。”
等別人都開始“談婚論嫁”的時候,林享開始奇怪為什麼人家都不給他介紹女朋友。
2002年,林享交了一個女朋友,是自己上成人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