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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上看書,聞言抬起頭來看著他,眉頭皺著,一臉納悶。
李媽本來在收拾衛生,聽見門響才探頭出來看看,聞言也是一臉不解地看著他,“這孩子,發什麼瘋呢?”
然後,李爸放下書,抬頭瞥李謙一眼,伸手拿起了支票。
…………
上車之後,齊潔熟門熟路地帶著廖遼找到了一家樂器店,三個人進去隨便買了一把吉他,然後就開車回賓館。
這一路上,甚至連買吉他的時候,廖遼都是一副心不在焉的模樣,她的眼裡心裡,只有歌、歌、歌。
那幾張紙,都快被她給攥出水來了!
車到酒店,小助理拿著吉他,齊潔去停車,廖遼嗖嗖的就往房間裡跑。
回到房間,拿出吉他,調絃、試音,然後……開工!
但是突然的,她卻又停下了。
齊潔正好開門進來,見她愣在那裡,很納悶,問:“你怎麼了這是?剛才不是一副急的了不得的樣子,這吉他也買了,也回到酒店了,怎麼又發上呆了?”
廖遼想了想,說:“寶貝兒,我忽然覺得,我可能做錯了一件事。”
齊潔納悶,問:“什麼事兒?”
廖遼有點鬱悶地放下吉他,想了想,說:“我覺得李謙可能會誤會我的意思!”頓了頓,她說:“我是說,我最後提的那兩個條件的事,就是以後買歌的事。”
齊潔聞言更迷糊了,說:“那怎麼了?為什麼說怕他誤會?”
廖遼有些坐立不安地站起來,又坐下,看看齊潔和黃文娟,問:“你們說說,如果是你,一個新人,突然有人要買你的歌,給你高價,很高的價,然後像我那樣提了那兩個條件,你們會不會覺得是霸王條款,會不會有一種簽了賣身契的感覺?”
兩個聲音幾乎同時響起。
黃文娟說:“當然不會啊!”
齊潔說:“當然會啊!”
廖遼愣了一下,指著黃文娟,“你先說,為什麼不會?”
黃文娟不解地看看廖遼,再看看齊潔,“行內價,新人一首歌一般都是從一兩千塊到一兩萬塊不等,少的還有幾百塊都賣的,那也得看有沒有人買。他李謙的歌再好,咱一口氣給叫到八萬,這個價格擱到名家裡頭,也不算低了啊!他賣給咱們的歌,要是沒火,那咱們以後也未必會找他買歌,那個所謂的霸王條款……估計他還巴不得咱們認真執行呢!就算是歌火了,他的歌開始值錢了,八萬的價錢也絕對不低呀,而且咱們這還等於是幫他抬價了呢!他的歌火了,別人找他買歌,總不好給三萬五萬了吧?他只有領情的份兒,還能不滿?”
廖遼聽得直點頭,揮著胳膊,說:“繼續說。”
黃文娟一見這個,頓時情緒越發飽滿起來,“換句話說,咱們要不買他的歌,他算什麼呀?距離第一個買他歌的人出現,得等得什麼時候?就算是有唱片公司要買他的歌,肯定也不會說買一首算一首啊,肯定得籤創作協議呀!他又不是大腕!”
“說實話,咱們的專輯沒了他的歌,興許會失色一些,銷量低一些?但也不一定!就算是真的失色一些、銷量低一些,廖遼照樣是出了專輯的歌手呀!可他呢?咱要不買他的歌,他就連入行都得一步步地爬!……我說的對吧姐?”
廖遼點點頭,卻又扭頭看著齊潔,“寶貝兒,你再說說,你為什麼覺得他會有一種簽了賣身契的感覺?”
齊潔早就聽愣了。
雖然黃文娟說的很快,但是這裡頭的邏輯關係,她還是馬上就聽懂了,不得不說,雖然彆扭,但她還真是覺得挺有道理的。所以這個時候聽到廖遼轉而問自己,她反而又遲疑起來,頓了頓才道:“因為……因為你不但規定了我得賣歌給你,而且還定死了價錢,那要是我以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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