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部分(第4/5 頁)
的那本書,她正準備看,卻突然就聽到一陣熟悉的吉他聲響了起來。
是的,隔了幾層樓的距離,那吉他聲傳到辦公室裡的時候,聲音真的已經很小,飄飄渺渺的,如果不是因為環境極為安靜,如果不是留心,甚至有可能會聽不到。但齊潔卻是第一時間就聽到了——那只是一個簡單的撥絃,甚至未成曲調!
呼啦一下,她一臉驚喜地站起來。
完全沒有絲毫的猶豫,她“啪”的一聲合上筆記本,邁步就出了門。
仍舊是老地方,她掏出手帕擦了擦臺階,小心地坐下。
坐下之後,她卻又有點想笑。
“這是怎麼了?”她問自己,“好像一天聽不見他唱歌,就覺得這一天缺了很大一塊似的!聽見一點動靜就高興得了不得,趕緊巴巴地跑過來聽……”
想著想著,她就忍不住在心裡打趣自己,“大概過去那些大家閨秀啊、夫人太太們,也就是這個享受了?專人、面對面的唱!這比聽磁帶、聽cd可高階多了!就是人家唱的人還不知道多了個人在偷聽……”
今天樓頂的吉他彈得略有些亂、有些生澀,而且是連著彈了足足七八分鐘的吉他,然後才開始有唱歌聲切進來,只聽了幾句,齊潔就辨認出來,是《愛不愛我》。
對於已經習慣每天坐到這裡來聽半個小時歌、而且已經前後聽了至少十幾次的齊潔來說,居然聽到一首自己熟悉的歌,她竟是突然有點小激動的感覺——要知道,在此之前她已經聽樓上人唱了不下三十首歌了,卻居然沒有一首是自己聽過的,這讓她幾乎都要懷疑自己是不是已經被這個時代給淘汰了。
但是,這種激動,只維持了短短一兩分鐘。
不可否認,雖然聽上去他應該真的只是在練習,對歌、對吉他的和絃,都顯得略有些陌生,總之給聽者的感覺就是不太流暢,但他仍然唱的很好聽。
齊潔不懂音樂,但她覺得樓上人的嗓子應該算是很好,而且他很會用自己的嗓子,高音、低音、真假音,全都是渾不費力,完全是一副遊刃有餘的架勢。而且聽他唱歌時,你很容易就能感覺到他對歌曲、對每一個音符所注入的那種恰如其分的感情。
他的嗓音,和他的感情、他的詮釋加在一起,讓他的歌很動聽。
儘管珠玉在前,黃玉清的原唱已經很好,但聽他唱,仍然會覺得很好聽。
或者說,是別有一番風味。
但是,也僅此而已了。
齊潔早已習慣每天都聽到完全不同的、而且是從未聽過的歌了。尤其是,那些歌還都是那麼的好聽!現在突然換了自己熟悉的,新鮮勁兒一過,莫名的就有些不滿!
而且,一首《愛不愛我》,他一唱就是七八遍!
反覆的練習!
如果不是因為自己只是在“偷聽”,這時候齊潔幾乎忍不住想要對樓上人喊一嗓子,“喂,換歌啦,換歌啦!我要聽你以前唱的那些歌!”
或者是——“退票!”
腦中想到這些,齊潔自己先就忍不住想要大聲的笑出聲來。
緊緊地捂住嘴巴,她好懸才把自己的笑聲憋回去,卻仍是讓那股笑意給憋紅了臉。
每次在聽他唱歌的時候,齊潔總覺得自己好像突然就年輕了,突然就回到了那些無憂無慮的青春歲月——儘管事實上現在她也還青春著呢!
止住笑意,她老實地坐在原地,抬手支頤,耐心地期待著樓上人的下一首歌。
終於,樓上人真的換歌了,但這一次,是……《我愛你,故鄉》。
又是一首聽過的、而且還是很熟悉的歌!
“真沒意思啊今天!”
已經被養刁了胃口的齊潔對此只能無奈地搖搖頭,內心不太能夠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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