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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論這種假設是否有意義,它至少反映了一點:相當一部分德國人至今仍然對納粹德國在發動二戰之前的行徑予以完全肯定。那麼,希特勒在1933年上臺直至1939年發動&ldo;二戰&rdo;之間的所作所為對德國民眾究竟意味著什麼?
作為教育學專家的老市長曾長期研讀二戰前後的歐洲歷史,因為在德國凡涉及教育就離不開對兩次大戰歷史的瞭解和分析。
他認為,&ldo;二戰&rdo;不是孤立存在的,它是&ldo;一戰&rdo;歷史的延續,而&ldo;一戰&rdo;是歐洲列強的長期利益爭奪的必然。在歐洲的歷史上,德國不過是一個後起的強勢爭奪者。德國之所以在&ldo;二戰&rdo;中失去道義,第一在於它在全球性厭戰的大形勢下發動了侵略戰爭,第二在於它把種族滅絕政策融入了軍事行為。
這使我想到了中國的&ldo;春秋無義戰&rdo;之說。的確,在&ldo;一戰&rdo;前的漫長歷史中,信奉著&ldo;社會達爾文主義&rdo;的歐洲列強在外交方面無一不推崇弱肉強食的叢林法則。&ldo;獨立&rdo;、&ldo;自由&rdo;、&ldo;主權&rdo;……都只適用於自身。為了自身利益的擴充套件,武力征服是它們對外使用的第一語言。對於這一點,被英法聯軍打進圓明園的中國人體會尤深。說白了,德國無非是壞得比較遲,而且壞過了頭。
要想了解德國民眾為什麼選擇這個&ldo;壞過了頭&rdo;的納粹黨,就必須知道&ldo;一戰&rdo;給德國留下的是什麼。對這一點,老市長給我做了一番簡潔而清晰的勾畫:
魏瑪共和國在德國歷史上是一個不存在共和黨人的共和國。德國在&ldo;一戰&rdo;之後選擇共和制,絕非民眾民主意識的提高,而是出自在帝制崩潰後的一種對西方強國政體的無可奈何的機械效仿。&ldo;一戰&rdo;失敗的內因是國力的衰竭--德國已無法承受繼續維持戰爭所帶來的經濟重負。這就註定了這個封建的,軍國主義的德國在嘗試民主體制方面會先天缺鈣。另一方面,勝利的同盟國也根本沒有給予德國絲毫恢復生機和滋生民主的機會。他們考慮的只是如何從戰敗的德國身上榨取自己的最大利益,如何阻止德國再度強大並重新威脅到他們的安全。
為了這個目的,歡天喜地的勝利者徹底瓜分了德國在海外的全部領地。德屬東非大部分歸屬了英國和法國;德屬西南非洲分給了南非聯邦;紐幾內亞島的德屬部分被移交給了澳大利亞;薩摩亞群島分到了紐西蘭手上;太平洋中部的馬紹爾群島、馬裡亞納群島、加羅林群島以及德國在中國山東的特權都轉交給了日本。
按照《凡爾賽和約》的規定,德國的陸軍被壓縮成為10萬人,海軍只允許有15萬人存在,各種艦艇的總數只能有36艘,而對空軍則完全禁止存在。坦克車、裝甲車、潛艇一律不允許生產。這樣的軍力就連平息一場國內的大範圍武裝騷亂都很困難,真正意義上的國防就更無從談起了。除此之外,戰勝國還規定萊茵河西岸地區要由協約國軍隊佔領15年,萊茵河以東50公里內的範圍一概作為軍事真空區。勝利者由此建立起了他們和德國之間的一道寬闊的安全緩衝區,而德國面對裝備精良,兵力雄厚的鄰國宿敵已基本喪失了抵禦侵犯的能力。
除了在軍事上必須要使被打倒在地的失敗者無法翻身以外,騎在德國身上的戰勝國還毫不留情地扼住了老對手的經濟咽喉。
《凡爾賽和約》使德國損失了1/8的領土、12%的人口、16%的煤炭產地和50%的鋼鐵基地,但在另一方面又規定了德國必須向戰勝國總共支付1320億金馬克的戰爭賠款,並以每年支付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