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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了。”
“你是在小看我嗎?”金鐘大的御術比起從小訓練的張藝興,確實差了不少,“駕!”
“駕——”
臨近邊口時,還是金鐘大贏了,雖然不知道這是故意還是人家有意的。
“以後請叫我金大帥①。”
“是是是,金大帥,稍後請問我們在哪家店落腳?”周圍有兩處客棧,一家修的比較華麗,另一家略微簡陋。
金鐘大扶著下巴思考了一會兒,“右邊家吧。”正是比較簡陋那家。
對此,金大帥給出的回答是,出門不易,盤纏本就不多,還是節省著點好。
張藝興簡直是感動的一把鼻涕一把淚,這小子終於知道養家了,最重要的是,他終於把張藝興當自己的人看了,好了不起的進步。
說著簡陋也不過是和另一家相較,修建這些還是樸素得可以,至少張藝興挺喜歡這種風格。
“老闆,一間上房。”
年近四十的老闆餘光打量了一下兩人,很多這樣借宿的小夥子,也不足為奇,不過像這樣長得俊的,那還真少。
房間坐北朝南,一床一塌一桌一門,倒也別緻得緊。
趕了這麼久的路,金鐘大直接就癱在床上,其實他是在想怎樣來使喚張藝興,那人已經把該做的不該做的都主動做完了,顯得多有男子風度。
“是不是在思考怎麼樣整我?”
“是啊。”既然猜到就大大方方承認了唄。
張藝興有記錄的習慣,本來就不多的行李裡,還有他一個厚挪挪的記事本。只要發生愉悅的事情,總會在晚上記錄下來。曾經金鐘大效仿過,可是堅持不到幾天就放棄了。
“那有什麼方案嗎?”
“還沒想到。”金鐘大趴在床邊,看著自家男人執筆行書的模樣確實很帥,“明天就可以到高麗了吧。”
“按我們這個腳程,明天到得了。”張藝興關上蒲帳,抬頭,“你有多久沒回高麗了?”
“很久很久了……唔,五六年。”
這時剛好小二帶著白帕臉盆敲門,“客官,你們的洗腳水。”
張藝興剛準備過去,金鐘大用最快速度從床上爬起來接過手並將小二告別回去。
“你這是要幹嘛?”張藝興惑。
“你坐下。”金鐘大把他推攘至床邊,笨手笨腳的為張藝興解開鞋襪。
“我自己來就可以了……”
看著張藝興微微發燙的臉,金鐘大咬咬唇,“就今天,我幫你洗一次。”
以往都是張藝興為金鐘大洗腳,長久以來都是如此,而有些事情時間久了就習慣了。
如果讓一句話來形容張藝興此時的感受,那隻能是——感動。
梳洗完畢後,顛龍倒鳳的事情是必須做的,高麗對於世俗男男比較開放接受,而張藝興也沒有拒絕理由啊。
兩人一夜好夢。
日上三竿時小二來收房了,兩人才起來,洗漱過後繼續上路,這邊的地帶繁華,很有富貴感覺。
“我走不動了,先休息會兒,張藝興快去給我買吃的。”
“喲,連哥都不叫了。”
“麻利點,那一日時辰還沒過呢!”
“你喚我一聲夫君,我就去買。”
金鐘大坐在臺階上裝模作樣踢他一腳,像極了打情罵俏的小情人兒們,不過方式粗魯些罷了。
“中原人不是喚做相公嗎?”
“那就相公也成。”張藝興盤算一下包裹裡的盤纏,已經不多了。“你想吃什麼?”
“嗯……棗泥酥餅和黃橋鬆餅。”
“好,我去去就回來。”
張藝興長這麼大還從來沒有因為錢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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