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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算。”都暻秀的脾氣太隨和,皇宮裡就需要這樣的人。
“那你愛吳世勳嗎?”
“他是我的男人,我自然愛他。”
“就我不愛。”全世界就我不愛他。
“人活著,總是要轟轟烈烈的愛一場才是夠的。”都暻秀最後說。
其實我沒看出來他到底哪裡愛吳世勳,當然,這也不太關我的事,直到……
“鹿晗,你就這麼想離開我嗎?我那麼愛你……”
在又一次我逃離皇宮失敗被捉了回來,吳世勳終於憤怒了。我就喜歡看他的憤怒,他越憤怒,就越對我失望,或許某一天,我就會死在他的手下。
死了,也就解脫了。
“是啊,我做夢都想離開你,離開這金鑲的囚籠,讓我像一個玩物似的被你擺弄。”
“如果你不喜歡,我可以拋下這皇宮,這皇位,我不要了!”吳世勳再一次說出這話,我還是沒有動搖的感覺。
我抿了抿嘴唇,“你對我只有佔有慾而已,那不是愛。”
“我不管,你要是敢逃一百次,那我就抓你一百次,你要是敢逃一千次,那我就抓你一千次,這輩子就跟你這樣耗下去。”
他始終還是一個長不大的小孩,我說。
他廢了我的武功,打傷了我的腿告誡我不要離開他,而我幾乎也對世界充滿了絕望。
那些人,那些事,依舊留守在不堪的世界。
直到遇見金鐘仁。
①宸斌:男妃等級之一,相當於貴人位分。
②聖君:古代男後,執掌鳳印,地位同於皇后,有處理宮裡所有人的權利。
☆、傾盡今生今世番外…意中人(二)
【好花不常開,好景不長在】
直到遇見金鐘仁。
有的人,註定見到了就會怦然心動,那種感覺,真是妙不可言。
“誰!”
我正在正殿裡休息,即使武功被廢,修煉了這麼多年的內力也明顯能感覺到有人擅自闖入了宮裡。
門口守著的宮女太監們都無故昏迷,暗沉的天色巡邏兵也不會察覺這裡到底是有刺客還是什麼。
“噓,是我。”
這語氣說得他跟我很熟一般。只見一黑衣男人躍門而入,身長八尺,舉手投足間有著特別的氣質,若非貴族子弟是教育不出來的。
我映象裡從未見過他,卻隱隱有種熟悉感。
“我帶你走,你不快樂。”
他眉星劍目,面板相較黝黑,一點不髒,反而更有男子陽剛氣魄。
“你怎知我不快樂。”
“這裡是個吃人的地方,所以我知道。”
原來他叫金鐘仁,是高麗王嫡二世子。
我還是跟著他一起逃離了皇宮,他說得沒錯,這裡是個吃人的地方。因為我武功被廢,身體虛弱,幾次差點被巡邏兵發現,幸好都化險為夷。這是我第一次做這樣刺激的事。
逃出皇宮後,我的右腳被礁石劃傷發炎,他沒問,我也沒說。
“嘶……”
“怎麼了?”金鐘仁這才轉過頭來,我擺擺手說沒事,他卻非要扯開褲腳,看到我腿上的傷,不動聲色的從身上扯下一塊棉布為我包紮。
有時候,一個小動作,一個眼神便知體會。
我不是算命先生口中的神,我也只是一個人,一個有血有肉知冷暖曉疼痛的人。從未有人像金鐘仁這樣關心我,即使他什麼都沒做,只要靜靜看著他就夠了。
很麻利的包紮好我的傷口,看得出他是一個經常受傷的人,想到這裡不由得有些心塞。
“能走嗎?”
“別試圖小看我。”我站起身蹦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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