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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琳輕咬我的耳垂,嬌羞的說:“你要補償我,我要把你咬我的咬回來。”
心裡知道自己應該早點離開這個女人,此時卻怎麼也硬不下心來說出要走的話。
男人的意志在女人面前,尤其是漂亮的女人面前就是這樣的不堪一擊。
本來要走的話,說出口已經變成了調笑:“我豁出去了,今天就是讓你吃了,也不走了。”
黃琳已經把我的耳朵咬在嘴裡,笑著說:“我要開吃了,你要知道,我還沒吃晚飯那。”
一百五十五、城府
阿鳳到了法庭,眼睛就沒離開謝濤,謝濤卻扭過頭去,根本不看阿鳳。
自從謝濤起訴,這還是第一次面對面兩人相見。謝濤也做得夠絕,即使阿鳳找到單位,他也交代門衛,不讓她進去,就是沒辦法阻攔,也要門衛趕緊通知他,他好事先躲了,反正是堅決不見。
自古就是多情女子負心漢。
想當初,謝濤跟阿鳳也是卿卿我我,也是相許結髮連枕蓆,黃泉共為友。兩人一有時間就膩在一起.但現在的謝濤對阿鳳已是一副相見不相識的模樣了。
情勢變更,時間會改變很多東西,尤其是感情,很難經受時間的考驗。
雖然只是一件小小的離婚案,雙方都是文齊武備,各自都帶了律師來。我本來不想到這個場合來的,可小叔要我一定跟來,彷彿人馬一多,聲勢就大,官司也就會贏似的。
小叔請的律師姓陳,瘦瘦弱弱,帶一副金邊眼鏡,未說話先帶笑,倒是蠻討人喜歡的。他是今天主審的沈法官介紹的,小叔為此多付了一筆律師費,比常規要高好多,可因為是主審法官介紹的,小叔付的還是很情願的。
謝濤的律師姓徐,矮矮壯壯,黝黑的一個漢子,一看就是本地土著,現在正拿著訴狀,一二三四的念著要離婚的理由。
貌似是莎士比亞說過,要想把事情解決,就把律師全殺掉吧。其實這件案子事實清楚,雙方除了那間房改房的分配外,幾乎沒有什麼爭執,請了律師只能把本來簡單的事情都搞的複雜化了。中國是一個類似大陸法系的國家,法律條文規定得死死的,一個律師在這樣的訴訟中很難有所作為,不像英美法系,一個律師的雄辯或花招,都可以改變案子最終的結果。
能夠改變案子的結果的決定者高坐在審判桌後面,沈法官一臉嚴肅,認真的聽著徐律師宣讀的訴狀,聽他讀完了,問道:“有沒有補充?”
徐律師說:“暫時就這些。”
沈法官看向阿鳳,說:“被告,答辯。”
表面上看,這個法官向那一方面都是不苟言笑,似乎是一碗水端平,但私下裡小叔早就請過他的客了,封了一個幾千塊的紅包給他,案子的結果,他們在一起已經沙盤推演過了,結論是判決不準離婚。所以這個沈法官比起那個孫俊,城府就深很多,他甚至還友善地提醒要徐律師改正犯的一點小錯誤,完全一副公道無私的面孔。
陳律師開始答辯:“首先,我方不同意離婚,原被告剛結婚兩年,婚後感情一直很好,被告更是深愛著原告,原告沒有理由提出離婚。其次,原告方提出的被告父親毆打原告父親,與事實不符,被告父親並沒有這樣做過。即使這樣做過,這也是原被告雙方父母的爭執,不應構成原告離婚的理由。最後,被告請求原告想想兩人在一起度過的兩年美好時光,撤回離婚的訴訟。”
進入了法庭調查階段,徐律師代表謝濤向法庭提出了他與阿鳳簽訂的婚前協議,卻如小叔所說,上面寫明瞭雙方不論婚前婚後,財產都各人歸各人,這自然是肖蘋的功勞。
沈法官問阿鳳:“被告,對此有沒有異議。”
陳律師代為回答:“沒有異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