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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4章 搞砸(第1/2 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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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位毛髮旺盛的艦隊長官聽了他的話,發出粗狂的笑聲:“請您放心,總督閣下,我會立即組建一支龐大的艦隊,去給我們的敵人一個終身難忘的教訓!不過現在需要您賦予我徵召明國船隻的權利,我可不想給他們通風報信的機會!”

“當然,親愛的蘭伯特,就按您說的去做吧!有您這樣出色的艦隊指揮官,我們東印度公司在東南亞是無敵的!”

可他轉眼就把事情搞砸了!

其實這也不能完全怪罪朗必即裡哥。

要怪就只能怪荷蘭東印度公司對普通士兵的工資過於苛刻。

他們發放的薪水甚至都不夠一個人生活,平日裡無事還要去做兼職來補貼家用!

所以才有了當初跟著若昂搶劫,然後對他死心塌地的荷蘭衛兵。

如今士兵們一聽要徵用(沒收)明國人的商船,就像打了雞血一樣興奮!

範·迪門的想法是:以徵用荷蘭商船為主,明國商船為輔,因為對於荷蘭商人來說,徵召作戰已經是家常便飯,而且有相同的聯絡方式,與軍艦配合起來也得心應手。

在他看來,能在這個時期(鄭芝龍稱霸南海)願意不遠千里跑來巴達維亞與荷蘭人交易的明國商人,都可以算是自己人。否則那些一心求財的海商,直接在馬尼拉交易不是更實惠嗎?

所以只徵調部分大船即可,其他小船不用太過苛責。

而朗必即裡哥的說法是徵用所有雙層甲板、並且攜帶火炮的船隻,他要帶領一支龐大艦隊反攻明葡聯軍!

但在具體執行時,士兵們並不會費心費力去區分,他們只會拿著雞毛當令箭,假裝分辨不清,只要是明國人的船,就會上去勒索一番!

平日裡他們在城中已經這樣做習慣了,反正明國百姓只會選擇忍氣吞聲,又或者交錢息事寧人。

於是歷史就在這裡轉了個彎。

說來也巧,有一艘原本屬於鄭家的船來這裡做交易,其實也帶有打探訊息的任務。他們入港不久,荷蘭士兵就開始逐一排查,小船交錢了事,而明國人的大船則被陸續帶往軍港,人和貨物都不允許下船,給出的理由是要徵用船隻打擊海盜,說白了就是要明搶。

鄭家已經在南洋稱霸好幾年,幾乎與荷蘭人平起平坐。有時荷蘭人在南海搞運輸,還要偷偷插上鄭氏的旗子來作掩護,由此可見鄭家海軍的威勢。所以他們的船可不會受這等窩囊氣,當下就要掉頭駛離。

港口的荷蘭士兵見狀,立刻發出警告,但沒有得到任何回應。

於是一邊向上彙報,一邊使用武力攔截。

戰鬥就這樣毫無徵兆地爆發了。

國人有這樣一個好習慣,只要有了領頭的,並且對自己也有利,剩下的人就會跟著效仿。

之前被扣留的船隻,一看港口打得熱鬧,監守他們的人也匆匆跑去支援,船上的人一合計,也不敢多待,要是等巴城裡面的援兵到達,自己想跑也跑不了了!

就像之前所說,荷蘭衛兵的餉銀也就比大明的衛所稍強一些,平時沒有戰事,港口不會有太多守衛。

其他商船一跑,引發了連鎖反應,所有外國船隻都跟著向港口外駛去。

他們也沒辦法,炮彈不長眼睛,留在這兒只會被誤傷,所以他們也只能躲得遠遠的!

為了攔截軍港內的商船,荷蘭人的岸炮不得不發炮警告。

可得到的只有加速駛離和鐵炮還擊!

天色很快變暗,海上的追逐還未結束,岸上的彈壓又迎來激烈抵抗。

對此荷蘭人早有準備,他們很久以前就逼迫華人拆除原本分散無序的住房,強行讓他們聚集在城南居住,驅逐起來也很方便。

許多來到這裡的大明海商,都經歷過西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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