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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界時,何以用了那麼不同的筆致與色調。
照亮幽暗人心的燈盞
——蔣麗萍(作家)
很久沒有這麼一口氣讀完一部長篇了,《在離去和道別之間》讓我過了一次閱讀的癮。
和《圍城》一樣,小說寫的是大學裡的人和事。只不過地點搬到了美國。說起來,似乎沒有什麼驚天動地的事件,可不知為什麼,讀的時候不時會起一陣驚怵,怕是因為作者把人的幽暗心思點得太準確,好比點|穴一樣的,讓人渾身一震?
知識分子的毛病,無非就是名和利。到了於梨華的筆下,好像比在這裡的還要爭得真刀真槍,這似乎是受了一些西方習俗的影響。我喜歡的是作者那種爽利和透徹的文筆,好比那種大局在胸的主刀醫師,三下兩下,就直搗主要症狀,連一絲猶疑都沒有。這樣的小說,在閱讀時難免會讓人提心吊膽,因為往往會突然翻牌,出來一個與前史毫無關聯的結果。靜心一想,又不覺得突兀了,因為作者的敘述猶如一盞行進著的燈,再幽暗的角落,它都能去照亮,讓你一目瞭然。
不過,還有一種奇怪的感覺:女主角次英雖然行為乖張,時時透著尖鑽和冷酷,可是,為什麼我還是沒有義無反顧地拋棄她呢?是不是跟作者給予她的隱隱的同情有關?作者既然將她作為主要的對立面設定,為什麼還要給予她這種難以言清的同情呢?這是不是就是悲天憫人?
於梨華的文筆
——楊振寧(諾貝爾物理獎獲得者)
我是一直很喜歡於梨華的文筆的。她對人的衣著、面貌、表情和心理狀態,男人的和女人的,都有極敏銳細緻的觀察。她善於塑造人物,而且善用長句短句描述極複雜的內心感情。在這一點上我覺得她比張愛玲還要成功。
隨便舉兩個例子吧。本書四十多歲的女主角有了外遇,不期而然的外遇。有攝奪魂魄的衝動,也有犯罪感。去見了情人,“她將自己被因痛苦因喜悅因愛因悔等複雜的搏鬥的混亂的情愫而扯得扭曲的臉龐藏匿到他的胸膛,點了點頭。”
句子極長,迫使讀者要憋一口氣讀到尾,像女主角一樣緊張。
另一個例子:
“但他們的婚姻,不是建築在非你不娶,非你不嫁的架構上,所以十五年的生活裡,早已塗上了生活裡柴米油鹽瑣事的雜色,既無光澤,更不鮮活了。”
幾十年來,於梨華以幾代臺灣來美國的留學生的性格、經歷和心理狀態為題,寫了極成功的長篇和短篇小說。幾十年來,她,和她的幾代留學生們,累積了甜的、苦的、歡樂的、痛苦的、觸及靈魂的人生經歷。當然她的讀者們也同時累積了多種人生經歷,她們和他們會從這本小說中看到她們自己和他們自己的影子。
“比張愛玲還成功”:在離去與道別之間
以《又見棕櫚,又見棕櫚》入選20世紀中文小說100強的馳譽世界的華裔女作家於梨華,曾被認為是“當代留學生文學”的開拓者。《在離去與道別之間》這部新作被稱為“北美版《圍城》”和“北美版《儒林外史》”。
《在離去與道別之間》說的是美國的一個大學裡,兩個華裔女教授段次英和方如真從最初合作到最後決裂的故事。小說裡穿插的各色人等都是北美大學裡的教授,猶如一幅北美華人知識圈的“士林百態圖”。小說中一段段發生在美國高等學府裡的男男女女之間的愛、恨、情、仇故事被作者展現得淋漓盡致:同事間的衝突,家庭的糾紛,愛情的糾葛,友情的考驗,人性的揭示等,故事豐富耐看,情節高潮迭起。離去與道別之間只是短短一剎那,小說卻在於梨華心裡醞釀了許多年。與《圍城》和《儒林外史》中的辛辣筆調不同,這本書的的字裡行間更多的是一種難以言喻的傷痛和感慨。《在離去與道別之間》問世後在海內外引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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