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部分(第4/4 頁)
的法律文書,不僅單調乏味,而且十分辛苦,這些都不是金玲玲願意忍受的。
大隊長也正是看出了這一點,才捧著金玲玲這麼一個燙手的山芋左右為難。萬般無奈之餘,派了兩個老成持重的警察,陪著她便裝上街巡邏去了。不指望她能破什麼案子,但求別惹禍就好。
在街上逛蕩了一段時間,面對無聊透頂的工作,金玲玲的神經快崩潰了。直到昨天,好不容易才生一個大案子,她卻因為感冒燒而請了假,很不幸的沒趕上。
不過金玲玲不肯輕易放棄,今天在案地點來回巡視,試圖現一些線索,結果剛好看到了龐勁東“救美”的那一幕。當時,她本著“找不到劫匪就是抓個色狼也好”的原則,立即出面干涉。
如果不是昨天的案子讓警方高度戒備起來,另外兩名警察身上也不可能帶槍,看到金玲玲吃了虧,他們毫不猶豫的制住龐勁東。
幾個人很快回到了刑警隊,金玲玲洋洋自得的向大隊長彙報:“抓到了一個色狼!”
大隊長簡單詢問了一下經過,當時就大致明白了是怎麼回事,但又不好打擊金玲玲的工作熱情,於是苦笑著搖了搖頭,吩咐兩個警察:“你們做一下筆錄吧!”然後就走開了。
按照程式,龐勁東和女模特被分開詢問。女模特並不能肯定龐勁東的行為是否帶有惡意,但是也說了菸頭的事情。
不知道究竟是龐勁東幸運,還是女模特幸運,那個菸頭只是落在了胸罩上面,把胸罩燒壞了一點點,女模特則玉體無恙,龐勁東因此可以省掉一大筆醫藥費了。
詢問完畢後,兩人的筆錄一對,基本上沒有什麼出入。辦案的警察明白,這不過就是一個誤會,連最普通的民事糾紛都算不上。
但是金玲玲卻不依不饒,強烈要求:“給他定個流氓罪!”
這話讓龐勁東有些火大,問金玲玲:“你知道什麼是流氓罪嗎?”
“這……”龐勁東問到點子上了,金玲玲沒有系統的學習過法律知識,她只是聽說過這麼一個詞,卻根本不知道具體內容。
“我來告訴你:流氓罪是指聚眾鬥毆、尋釁滋事、侮辱婦女或進行流氓活動,破壞社會秩序,情節惡劣的行為。根據流氓罪的主觀特徵方面,只能是出於故意。其他犯罪動機一般來說,不是基於某個人的利益衝突,也不是為了某種特定的物質利益,而是公然藐視國家法紀和社會道德,透過粗野下流無恥的破壞公共秩序的滋擾活動,尋求精神刺激或追求某種卑鄙慾念的滿足。這種主觀特徵是流氓罪和本質特徵的重要表現,也是正確區分流氓罪的一個重要特徵。1997年新刑法頒佈後,這一罪名就取消了。”
………【第二章 新老闆上任】………
金玲玲被龐勁東說的目瞪口呆,旁邊的警察雖然知道龐勁東說的有道理,卻也不能看著自己人吃虧,於是說:“但是你的行為畢竟構成性騷擾!”
“第一、你們沒有證據證明我實施了性騷擾;第二、我國刑法中沒有關於性騷擾的處置規定。”
這個警察還要說什麼,龐勁東根本不給他機會,冷冷的告訴他:“我有理由懷疑你們違法辦案,我要把這件事情如實反映給警務督察部門。”
其他警察都不說話了,無奈的看向金玲玲。金玲玲想了想,然後問:“你說你不是故意把菸頭扔到對方的衣服裡,可我就不相信,怎麼能那麼巧?你明明就是故意的!”
龐勁東毫不客氣地說:“當時,我是向身後扔出的!難道你的後腦勺長眼睛了嗎?我是沒長,所以沒看到!說巧合,有人買彩票還能中五百萬呢,不是更巧合嗎?”頓了頓,龐勁東繼續說:“此外,如果這位女士認為我的行為對她的人身安全構成損害,可以向法院提起訴訟�
本章未完,點選下一頁繼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