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部分(第4/5 頁)
當蘸水筆用。“*”開始後,農村女孩上初中的很少。我們村上只有兩個人上,姐姐就是其中之一,這要感謝母親,她一直贊成姐姐多念兩年書。
姐姐從小喜歡看書,因為買不起書,她只好借書看。《青春之歌》就是我姐姐借來的,看完了還讓我看。為省油,她常常在熬豬食的時候,邊拉風箱,邊借爐灶的光亮讀書。她看過《呂梁英雄傳》《烈火金剛》《林海雪原》等等。
她愛打籃球,字寫得很好,學習成績中上等。
“*”中提倡步行串聯,她要去,母親不同意,嫌費錢。她就自己上山割麻黃,割了一口袋去賣,湊足了錢,還自己做了雙鞋路上穿。她想辦什麼事就一定能辦成。她對母親謊稱還有一個女生也去,說服母親同了意。之後她自己帶一床小薄被子,一個水壺,跟同學們上了路。她雖然是個農村姑娘,可有志向,決心要去趟北京看看,不管多苦多累也不在乎。
走前還到赤峰烈士陵園宣了誓,一天走五六十里,棉襖棉褲產穿(不穿襯衣襯褲),先到圍場,滿腳都是大泡。中間累病了,在一個老大娘家住了兩天。共走了20多天到了密雲,最後才坐了火車。又在北京等了一個多星期才趕上毛主席接見,共花了一個來月。我記得是1967年2月9日大年初一回到家。其實他們這支步行長征隊伍裡就她一個女的。你說她是不是有點與眾不同,有點魄力?
姐姐在家裡始終起帶頭作用,她熱情,幹活兒快,像個大男人,會木匠活兒,能釘板凳。工具或傢俱壞了也能修理,什麼都幹,還會釘鞋。家裡有修鞋用的鐵柺子。她本來叫唐亞芝,後來她自己給改成了唐亞志,嫌原來的名字女裡女氣。◆1967年1月28日北京長征留念(前排左一為唐亞志) 父母疼哥哥,說他身體不好,家裡活兒就全靠姐姐幹。暑假期間,除了照顧弟妹,還要上地裡勞動,因為正趕上農忙季節,地裡缺勞力,姐姐就要加班加點幹。每天能掙十來個工分,一暑假她能掙一百來個工分。 電子書 分享網站
唐亞志 有志向的赤峰女孩(2)
她不願意在農村裡混日子。她寧肯下兵團也不下鄉。那時候全家住宿緊張。大家擠住在一個炕上,只有哥嫂住小炕。姐姐說:我這麼大了,該走了。兵團來招兵的把軍墾說得天花亂墜,把她給糊弄住了,一門心思要去兵團。媽託人給她介紹物件,她堅決不同意。她說應該先有工作,再找物件。還對母親說:媽,我絕不像你這樣靠男人養活,我要找工作,自己養活自己。最後一次,為躲避來介紹物件的人,她大清早就背上妹妹出了門。
她才20歲,天真地認為找了物件就不能去兵團了。她不願意走大多數農村姑娘所走的道路,希望自己能闖出一條新路。她報名參加兵團沒告訴家裡,臨走前才說,怕老人反對。
走前,她已幹了一陣篩沙子的臨時工。用自己掙的錢買了條茶綠色的尼龍褲子,這是我家最好的褲子。媽媽給她買了件滌卡上衣,她還帶上了做兩雙鞋的料,準備自己做鞋。她穿的鞋,從來都是自己做。為了跟我們姐妹照張合影,把自己早飯省下來,花了4毛5分錢。
她走的時候,我去送的。我媽給了她一個小木箱。姐姐走出門後,又返回來看了看小妹妹說:“我走了,你要聽姐姐們的話。”姐姐坐上馬車時挺平靜,沒有哭。我媽目送著她,還埋怨道:“你看,大家都哭了,她還不哭,心真狠哪!”
西烏旗離赤峰有337公里。到兵團後,看見那麼荒涼,根本沒有房子,很多人都想家哭了,她也沒哭。他們天天吃小米飯,有沙子硌牙。她給家寫信,第一句寫毛主席指示。總說一切都好,不用掛念,再艱苦也不說。◆1967年步行長征時兵團第一次發鞋,她沒捨得穿,連同茶綠色尼龍褲全捎給了我。她說:這麼好的褲子在草原上也穿不上,給你
本章未完,點選下一頁繼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