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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控股某一家公司,或者長期持有,擔任這家公司的股東。
這也是王洛最擔心的問題,像這種玩票性質的。一旦被外人知道,後果不堪設想。
所以,現在王洛只能先將後面的事情給壓下來,然後等到香江那邊的事情完全處理好之後,在一併將事情公佈出來。
基金會雖然為王洛帶來了大量的好處,但是同樣的,也給王洛帶來了不小的麻煩。
無論什麼事情,都需要接受民政部、媒體、社會群體的監督。
如果這件事情是在王洛自己的公司,他還用得著去跟人解釋這些問題?
王洛的回答,讓媒體記者無縫可鑽。
人家不是不說。而是這個專案還沒有進行完,屬於商業機密。無論是誰,都沒有權利要求人家將商業機密公佈出來的。
即便他們聘請了律師去提交申請,民政部那邊也透過了監督申請,最終律師也看到了所有的運作過程。
但是,在基金會宣佈這個專案運作完成之前,律師只能告訴你這個專案是否合法,而不能告訴你到底是怎麼運作的。否則律師將要承擔法律責任。
所以,王洛的話即吊起了他們的胃口,也同時讓他們無可奈何。
不過,這並不代表這些媒體記者們就會這麼老實的待下去,既然在這個問題上無法拿到想要的答案,那麼下一個問題呢?
“王總,既然投資部獲得了五倍的利潤,那麼關於公益事業的基金,是否會相應的增加五倍?”
基金會資產短時間內透過運作得到了成倍的擴充,那麼擁有十多個億資產的基金會,若是依舊按照先前的計劃,只拿出八千萬的話,雖然依舊合法,但道德上卻有些說不過去了。
而且按照王洛的說法,基金會年投入不低於上年度財產總額的百分之二十,也就是說,按照目前基金會的資產總額,那麼接下來用於助學基金方面的資金,將不低於三個億。
不過,說歸說,若是基金會仍然堅持八千萬投資的話,其他人也拿不出什麼反駁的理由。
因為這是基金會的元年,最初的預算是按照注資金額來算的,基金會不更改預算,即便是民政部也無可奈何。
畢竟,即便只是八千萬,相對於將近十五億的基金會,也達到了百分之六點多的投資比例,雖然沒有達到國家規定的百分之七,但只要他們在後期的運作中隨隨便便的增加個一千萬的支出就達到最低標準了。
“關於這個問題,基金會內部也進行過相應的討論。總體而言,基金會的五位理事是傾向於增加預算的。但是考慮到投資部後期的運營需要投入大量的資金,所以具體是否以國家最低標準來進行,還是按照其他的方式去追加資金,這個還需要進一步的商榷。具體的事宜,將會在下一次基金會理事會議中進行討論。”王洛圓滑的回答道。
“那麼請問,下一次基金會理事會議會在什麼時候進行。”
“初步計劃是在暑假前進行,可能會在六月份,也有可能會在七月份,具體的要到時候看具體的情況。”王洛再次回答道。
“請問王總,社會捐贈資金如何計算?這筆資金是否將會與原本的助學基金一道被納入百分之七的最低標準當中?”
“基金會的財務主要分為四個部分,投資運營部,內部專項助學基金,社會捐贈助學基金,基金會運營費用。”說到這裡,王洛停頓了下,旋即繼續解釋道:“投資運營部就不解釋了,大家都知道了她的職責。內部專項助學基金,就是按照基金會上一年度財產總額而劃分出來的基金。
社會捐贈助學基金這一塊是單獨計算的,這個將會成立一個專用的賬戶。也就是說。內部專項助學基金和社會捐贈助學基金的賬戶是分開的。但又歸同一個部門管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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