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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國芬會在心裡明白的吧,也真是該及早給她向張家提提這親事了。。。 ”黃大香見國芬進屋便把話打住了。
“石賢跑得這麼快,讓姐姐追也追不上了。”國芬掩飾著說。
國芬懷著心事,挑水進廚房時,大香嬸迎著,關照她:“慢點兒,慢點兒,別讓水盪出來弄溼了地面——喲,你。。。 ”
水桶還是撞在門檻上,把狹小的廚房弄溼了。國芬趕緊拿起掃帚去掃。她自我解嘲地說:“幸虧是大熱天,灑點水更涼,我再去河邊挑便是了。”
“你這水是去外國挑來的?一去老半天!”吳棗秀板起臉訓斥國芬,“我就知道你是丟魂落魄了!”
國芬忍不住要頂上幾句,大香嬸卻用眼色止住她:“這大熱天,風一吹便幹,不要緊的,只要你不惜力氣,能多挑幾擔更好。”
國芬看這情勢,估計上夜校的事還沒說好;便小聲地嘀咕了一句:“就當我永遠是三歲兩歲的小孩,什麼事都管得死死的!”
[解說]其實,吳棗秀的擔心是多餘的,在婚姻問題上,吳國芬有著很強的選擇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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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插述,場景1]拒絕苟合
當初,骨瘦伶仃的吳國芬隨秀姑媽來到姜家,姜聖初臉色冷漠,心裡很不高興。
姜聖初是出於不得才已收留了國芬,這是為了籠絡吳棗秀所作的讓步,不過,他也算計過了,國芬已有十來歲,能做些事,不算白養著,同時,國芬的長相還不錯,只比他兒子姜信和小三歲,如果到時侯能收作兒媳婦那就更是便宜。
隨後,國芬在姜家做事手勤腳快,從不多言多語。姜信和的母親見了也想就湯下麵,收下國芬這個媳婦。
話雖然沒有說透,吳棗秀卻完全明白姜家人的用心,國芬大了以後,也有所覺察。
在姜家,一家之長的姜聖初整天罵罵咧咧,吳棗秀對他心存厭惡,國芬也不喜歡,卻不敢言語,惟有姜信和則是敢於反抗父親棍棒的人物,有時,他還在父親面前替國芬辯護幾句,遮掩一些過失,或者幫她出些力氣,完成一些力所不及的家務。因此,儘管吳棗秀背地裡警告國芬不得理睬姜信和,國芬卻仍不免與姜信和有些接觸。
[解說]其實,吳國芬對付姜信和是頗有心計的。兩個多月前,他們還有過一場撕扯!
那一天,國芬去後院餵豬,姜信和爭著去給她提潲桶。國芬低著頭攪拌豬食,姜信和從後面看著她。
突然,姜信和攔腰抱起國芬,兩人滾到了旁邊的草堆裡。
國芬嚇了一跳,待她明白過來,便死命反抗。用膝蓋頂著姜信和,小聲警告:再不放手就叫人了!姜信和只得站了起來。國芬滿臉通紅,急忙回屋裡去了。
姜信和第一次幹這種事,不知會發生什麼後果,嚇得不敢回家。但吳國芬沒有聲張,相反,又回後院去餵了豬,把草堆還了原,像沒事一樣。
這件事業更催動了國芬的少女情懷,但她的心上已經有了張炳卿,她不是個隨便的人,生性並不軟弱,她知道該如何去捍衛愛情的純潔。
倒是姜信和發生了錯覺。幾天以後,他又故伎重演。
大清早,國芬在灶下生火做飯,姜聖初遠地賣布未歸,吳棗秀與姜銀花趕早去河裡漂洗藍布。
姜信和挑水回來,見廚房裡沒有其他人,便繞到國芬背後,猛地撲了過去。
這一次,國芬早有準備,她一側身,用握在手上的一根木柴使勁戳過去,姜信和痛著撒手走開了。
姜信和只得也當了一回啞巴,私下裡領受了這個教訓。事後,吳國芬明白地告訴姜信和:“你如果再敢欺侮人,我也不惜毀了你!我死也不會幹這種偷偷摸摸的事!”
當時,姜信和咬牙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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