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5章 新婚俗新婚書帶來了新婚俗(第4/5 頁)
但一旦分家分炊,或是各自別居,大家長會發覺,自己很快地失掉了對子女們的掌控力,更不說財權了。
本地寡婦們的要求,也進一步推動了分家的速度,臨城縣到了年限卻沒有娶親的單身漢是很多的,至少總比這幾百個寡婦要多得多。然每個人能拿出來爭取媳婦的條件是不一樣的,有些人長得周,有些人會辦事兒,有些人收入高,但不管怎麼說,倘若不能滿足財權的要求,連加入競爭的資格都沒有。固然有外地的寡婦可以去找一找,但人往高處走,外地的想找本地的,本地的難道就不想找本地的了嗎?
因此,哪怕是為了孩子的婚事著想,這些單身漢也紛紛開始分家另過了,許縣的房地產市場去年是格外興旺的,很多人家在改建老屋,或者購置新房,人們對婚房的要求也比以前高了,如果是從前,老屋裡能有一間屬於小夫妻的房子,就足夠讓人滿足了。但現在,縣裡一些有實力的人家已經開始追求水泥房,或是獨門獨戶的小院,或者更進一步,獨門獨戶的水泥小院了。
除了這普遍的三權之外,本地的寡婦有許多個性化的要求,譬如有些寡婦帶回了自己的兒女,她要在婚書中體現出這些已存在的兒女對她財產的繼承權,有些寡婦則由於本家血脈的凋零,要求在冠姓權上做出約定,有幾個孩子要跟她的姓,有些本地寡婦則要求男方給付高額的彩禮作為她的婚前財產,即離婚了也不能索要。
這些要求完因人而異,對女性的婚配價值的影響究竟也有大有小。而且能不能接受是完看男方自己的,旁人完無法預測。就譬如說小耳朵,嘴是最硬的一個人,成親最快的也是,去年六月裡,受親朋所託,從建溪帶回的劉家女兒,九月人就成親了,約定了所生的孩子一半跟女方姓——或者由女方來決定,因為女方家兄弟少,迄今沒有第三代,丈母孃決定變通一番,從女兒身上來延續姓氏,而且路受到啟發之,她也決定把自己的姓氏安一個在孫輩頭上,因她的孃家遇上發洪水,幾乎都死絕了。
由於劉家不要彩禮,而且言明瞭願意給女兒一處房產,劉家女兒是絕不會讓步的。時許多人都覺得這門婚事要告吹,因為小耳朵收入很高,在外地寡婦中是很吃香的,完可以找一箇舊式的太太。但小耳朵不但答應了下來,而且也在婚書中約定了的一半孩子有一個要跟奶奶姓——父親家裡窮,母親家裡過得去,多年來屢受舅氏接濟,連販私鹽的路子都是舅舅介紹的,既然答應了劉家,麼母親也覺得不能吃了虧。
如此一來,們如果生了四個孩子,將是四個姓氏,這不太像是孩子,反而更像是幾個人合股做生意,股份的體現——說謝六姐是這麼評價的,隨她又說了一句,“更接近於如今婚姻的本質,滿好。”
因為有這一句,小耳朵儼然可以抬頭挺胸了,不太有人敢公然地對發表侮辱性的言論。但這依舊是讓許多人很吃驚的一樁婚事,私下惹來了許多議論,算是極為殊的例子,私鹽販子中更多人是娶的外地寡婦,或是以較優惠的條件娶了本地寡婦,們收入高,多數都置辦了水泥房,條件在本地是相優越的。足以能養得起媳婦不外出工作,保證工作權其實已是極大的讓步了。——而在這樁婚事之,新式婚書在許縣儼然地鋪陳了開來,現在哪怕是剛上過掃盲班的農戶,在給自家接回來的寡婦女兒找女婿時,也要找個空兒,來城裡請教一下介紹人,把婚書的條款弄得明白,身邊要帶上自己的女兒,因為買活軍強行規定,婚書是不允許抹殺離婚權的,也就是說,如果女兒本人不情願,麼她出嫁也可以自行離婚,並且來城裡工作——總之,如果女兒不情願的,也是不成的,因為她們現在可以很方地養活自己了,忽然間她們的意願也就變得重要了起來。
吳老八作為私鹽販子中的佼佼者,光是要比旁人更高一些的,和旁人不同,早年就有成親的機會,只是因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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