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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人是暴跳如雷的蘇爸爸。
蘇媽媽攔住了要動手打女兒的蘇爸爸。告訴他孩子現在流產不久,身體很虛。蘇爸爸強忍著怒火坐了下來,一家人這才有時間把所有的事情說開,蘇爸爸才弄明白了整件事情的來龍去脈。
蘇爸爸來的時候,以為蘇遙偷人生下了蘇舒。
顧原回家之後,顧媽媽死拉著他不讓走。顧原有離開的意思顧媽媽就哭天抹淚要跳樓。蘇爸爸不明就裡過去,被顧媽媽指著鼻子罵了出來。整個院子都聽見了。顧媽媽罵得不清不楚,蘇爸爸就以為是蘇遙真的在外面有了人,對不起顧原。
聽完蘇媽媽說完所有的事情,蘇爸爸也沉默了。看了自己的女兒一眼,只說了一句話:“你再想進門做老顧家的媳婦,怕是難了。”
正是兵荒馬亂的時候,蘇遙接到了法院的傳票。徐東陽正式起訴,要奪回蘇舒的撫養權。
第三十四章
雖然對徐東陽起訴的事情已經有一定的心理準備,真的面對的時候,蘇遙還是覺的被人當頭棒喝。
她從來沒有這麼清楚地認識到,這個孩子,同時也是屬於徐東陽的,他有權利也有能力將她搶走。
顧原被家裡扣下,顧媽媽生死要挾讓他暫時無法回到南城,手機也被收走。顧原費盡心思給蘇遙打了個電話聯絡,知道了這邊的情況之後,建議她去找自己的那個律師朋友,於東。
於東詳細的瞭解蘇遙的整個情況之後,建議她最好能和徐東陽庭外調解,想想辦法在庭審之前提出撤訴。
如果蘇遙和顧原還是夫妻有一個完整的家庭的話,這個案子對蘇遙有利。可是現在的實際情況是,她剛剛離婚,家庭破裂,剛剛辭職不久,沒有一份穩定的工作,甚至於連屬於自己的房子都沒有。
反觀徐東陽,身居高職,收入豐厚,雖然單身但是有車有房。於東告訴蘇遙,徐東陽只要能夠提出切實的證據證明自己是孩子的親生父親,那麼他就有權基於上面的差異向法院提出變更撫養權的申請。
法院在審理這一類的案子時,會以是否對孩子更有利作為判別條件。而蘇遙現在的情況和徐東陽比起來,顯然她的勝算很小。
蘇媽媽陪蘇遙去見的律師。蘇遙肺炎還沒有痊癒,依然需要在醫院打點滴。蘇媽媽便陪著蘇遙從律師事務所出來,轉頭坐車又去了醫院。
蘇遙從事務所出來之後便一直保持著沉默。於東說的沒有錯,她現在的情況和徐東陽反差太大。
本來她還以為女兒還年幼,而且從小跟在自己的身邊沒有和徐東陽一起生活過,從這個角度來講自己應該佔有一定的優勢。
可是經過對於東的諮詢,他很肯定的告訴她,蘇舒作為一個五歲的兒童來講已經過了那個年幼的保護期,而且法律只要徐東陽是孩子的親生父親,他就有權利提出變更撫養權,不會考慮孩子從小是和誰生活在一起。
蘇遙不敢去想,自己失去了蘇舒會怎樣。
雖然從原則上來說,即使蘇舒給了徐東陽她依然有探視權。可是這對於一個母親來說遠遠不夠。
她想要的,是孩子能夠像以往一般陪在自己的身邊。每天都能看見她嫩呼呼的面容,每天都能聽見她奶聲奶氣的聲音,可以抱到她溫暖柔軟的小身體。而不是要間隔那麼長的時間,才能冷冰冰的見上一面。
“遙遙。把孩子給徐東陽吧。”
蘇媽媽看著女兒打上了點滴之後,便一直看著天花板不出聲,輕輕的嘆了口氣:“你現在覺得捨不得,割心割肝的疼。以後你和顧原有了自己的孩子,也就顧不上蘇舒了。你要照顧小的和顧原。那時候又哪裡還會想到這些?!”
“不管怎麼說徐東陽都是孩子的親生父親。你養也好,他養也好,有什麼區別?聽律師說那個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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