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8部分(第3/5 頁)
品讀過她的字。
其實,丁依的字,從來都不是婉約柔美的,它傲在其心,錚錚其骨。
也許正是因為丁依骨子裡的自信和傲氣,才會那麼勇敢的想要試著讓他愛上她。同樣,也許因為這自信和傲氣,才會讓她最後那麼決絕的放手。
楊逍的心裡就又痠痛起來,為什麼不早些用心去讀她呢?
她已經向他展開自己內心的畫卷,他卻沒有帶著最真誠的心去了解和體會,以至於,太自以為是,以為以丁依對他的愛,永遠都不會捨得離開。
是的,他之所以那麼欺負她,不過憑著這一份篤定。
楊逍在D市住了三天。
他沿著河堤的路走到了她的小學。一路上想象著一個小女孩蹦蹦跳跳的走在河邊,聽著蟬鳴,看著流水,或許都來不及,她只是匆忙的趕著早自習的鈴聲。
楊逍在學校門前站了很久,看著已經新建了的教學樓,依依,我找不到你第一天上學的地方了,你知道嗎?
他沿著顧家後面的小街,走到了丁依曾經讀書的中學。學校很古樸,看起來有些歷史了。匾額是名人題字,真不愧是名校,大氣恢弘。丁依在這裡讀了初中和高中,度過了美好的六年青春時光。
楊逍在對面的咖啡廳要了一杯奶茶,丁依不准他喝咖啡,他都記得呢。坐在那裡,目光望向學校,看到學生們陸續走進去,在校門口互相打著招呼。
上課鈴響起,剛走到門口的學生於是一窩蜂的向裡面衝刺。楊逍笑,依依,你肯定不會這麼狼狽,你是從容優雅的,一定是一早就穩穩當當的坐在教室裡了。
不知道坐了多久,有學生陸續從校門裡面走出來。放學了?楊逍看看手機,時間過得好快,依依,我總覺得你是坐在裡面讀書呢,而我,在等著接你放學。
咖啡廳走進來一男一女兩個學生,十六七歲的樣子。女生歡快的走在前面,男生跟在後面,背上背了一個書包,手裡提著另一個,顯然是女生的。
男生眼神清澈,目光溫柔的看著女生的背影。女生走到桌邊似乎絆了一下,男生大步跨來拉住她,揉揉她的頭髮,無奈的笑笑,“傻丫頭。”
楊逍有些羨慕的看著他們,最初相識,他的依依比他們大不了多少。一雙眼睛,黑白分明,睫毛像蝴蝶的翅膀一樣忽閃著,又像是羽毛拂過他心頭。
忽而又想,他的依依在這個年紀,高中時代,應該也有男生用這樣溫柔的眼神看著她吧。
畢竟,她太美好,讓人無力抗拒。
楊逍心裡就有些酸,有些嫉妒,又有些羨慕那些陪著她走過整個中學時代的男孩子們。
作者有話要說: 關於《非依不可》之丁依:每個女孩,在年輕的時候,可能都會遇見那麼一個人,他讓你瞬間心動,他的形象在你心裡經過自己的幻想美化成了愛情的模樣,於是你飛蛾撲火一樣奮不顧身。可是,這個女孩會長大,所有付出的愛會渴望得到同樣的愛,如果不能,終有一天會轉身離去。畢竟,有些勇敢,一生不過一次。
☆、飛到你身邊(修)
從D市回來,楊逍對於丁依似乎有了更完整的認識,她不再只是那個迷戀著他、溫暖著他的少女,也不再只是那個寵愛著他,包容著他的妻子。
似乎,在他心裡,她的人生有了來龍去脈,她的性格、愛好,她這個人,都有了根源,而不是突然出現在他的人生中的。
之前楊逍本來有些擔心,自己對於丁依的愛,究竟是因為她是她,還是因為她對自己太好。
如果,僅僅是因為她對自己太好,那麼,如果別人也這樣對自己好,難道也有可能愛上別人嗎?如果這樣,他去追求丁依,對丁依是不是不公平?
可是,回來以後楊逍開始確定,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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