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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在這個時候,那個男人突然高舉雙手,然後出現一副抽搐現象:“譁!那個雜碎,氣死我了!居然不聽我的意見,還戀妹情結呢!真是變態!以為自己含著金鑰匙長大就很了不起嗎?我要殺了那個雜碎!”
我雖然看不到他的臉,但我想,他此刻一定是一副病態的狡獰模樣了。
“他說的雜碎是指我們嗎?”貝安佩露。
“好像不是,他大概沒有發現到我們。這種看著天花板走路瞎子。”我說。
“我不喜歡那樣的王子。”貝安佩露。
“他大概不是王子。好了,別管那個精神有問題的笨蛋,我們走吧。”我說。
“不過他真的好英俊呢!淺藍色的頭髮和銀灰色的瞳,細膩白淨的面板,挺拔的鼻樑,跟故事書裡關於王子的描述簡直一模一樣呢!原來笨蛋也可以長這麼帥,今天總算長知識了。”貝安佩露望著天花板交合著雙手感嘆道。
我轉過身用屁股對準貝安佩露的嘴巴,擺著尾巴說道:“我不喜歡長得英俊的笨蛋。不,我不喜歡長得英俊的人……因為我才是最英俊的。”
“你只是可愛,人家是英俊。英俊!你懂嗎?”貝安佩露。
在城堡中一間最華麗的房間裡,我們終於找到了那名英俊的笨蛋口中的雜碎,而且那名有著齊肩黑髮的雜碎正在和他口中的公主擁吻著。
和我一起躲在床下面窺視著這一切的貝安佩露說道:“王子和公主好幸福好快樂哦!王子抱著公主跑到床上面去呢!不知道現在在做些什麼呢?好想知道哦!”
“再等一下大概會聽到一些奇怪的叫聲吧!”我說。
“為什麼你會知道?”貝安佩露好奇地問。
“我可不同於那些不學無術的笨蛋,像這種被稱為‘禁忌之戀’的東西,也只能在這種夜深人靜的時候發生。想必,他們早上的時候大概已經為這一刻儲存了大量的體力吧!”我可是很有學問的呢!我很清楚地知道什麼是人類的‘禁忌’,只是不能理解什麼是‘戀’而已。不過這種不具戰略意義的事情,知道了就白知道,不知道也沒關係。
“我看的都是故事書嘛……過分……”貝安佩露委屈地說。
“你一定餓壞了,還是讓我陪你去找可以吃的東西吧!”我說。
在城堡下層,一個我心目中存滿食物的物資倉庫裡,我們找了一具屍體,它身上的氣味還沒有引起任何人的注意。
“他的胸部被刺穿了,血液也已經流乾,身體非常強壯,由衣著看來應該是侍衛一類的,至少比外面的衛兵高階一點吧!”我說。
“那他為什麼躺在這裡?”貝安佩露。
“不知道,但我有個主意。他的身體相當大,掏空內臟的話,大概能放得下我的身體。而他的機能並沒有完全喪失。如果依靠消耗內部脂肪,再活動幾天應該也不是問題,佔據這個肉體將為我們帶來很多方便。”我說。
“佔據?怎麼個佔據?”貝安佩露。
“看我的。”我說著便走到屍體的頭附近。
把手指插進他的耳朵裡,稍微改造一下手指的活性,便可以透過改變形態直插他的腦部,然後控制他早已壞死的神經組織,要修復這部分不需要消耗太多我體內的資源,而且我相信我很快就可以把它們攢回來。
我透過修復好的神經網路向屍體的各部分分別送出不同的訊號,它們中大部分都能作出響應。屍體有力的雙手也已經在我的支配下開始掏空自己的內臟,而貝安佩露則退得遠遠的地方說什麼‘不想看到’。
很快,我就已經在屍體的內部開闢了一個屬於我的私人空間。我鑽進屍體裡,從衣服得到材料把胸部的組織用粗劣的方法縫合起來。然後把視力連線到屍體完好的眼睛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