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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甚至有些過橋抽板的意向。
據楚晉銘的分析,入侵一個女人的心,最快的方法就是征服她的身體。可就方才她不勝惶恐的表情來說——真是懸吶!
於副市搖搖頭,那可真是太糟糕了。他默默算計著,可不能偷雞不成蝕把米,賠了身子又折精吶!
等錦玉晾好衣服進來時,發現方才還在優哉遊哉看報紙的人正託著下巴若有所思目光深深的盯著窗戶看。
“怎麼了?”錦玉問。
於禮轉過頭,儘量含情脈脈的望著她,溫聲道“其實你不必做這些的。我有鐘點工。”
錦玉淡淡的望了他一眼“哦。那你把鐘點工的工資出給我吧。”
於禮按倷著脾氣,繼續溫柔的說“後天就是週末了,我們去看電影吧。你喜歡看什麼樣的電影?我叫秘書訂票。”
錦玉把拖鞋脫掉,上床。瞟了他一眼“於副市,你確定你是在包——養我?而不是在追求我?我們不是應該去珠寶店買鑽石嗎?”
於禮揉了揉太陽穴,強硬把衝上來的脾氣壓下去。語氣僵硬的說“那我們去形色城。你要買什麼就買什麼。”
錦玉納悶“按照小說裡的套路,你週末不是應該在家陪老婆孩子,然後甩下一張無上限的金卡,我一個人孤獨寂寞狂購物,然後晚上做好燭光晚餐等你來,誰知你要在家吃晚飯,我便不吃不喝,對著流淚的蠟燭到天明。”
於禮被她氣得胸口一陣發痛,默默地把方才發簡訊支招的楚晉銘的祖宗十八代都問候了一遍!
錦玉伸手把床頭的檯燈關了,翻了個身,睡覺。
好半響才聽到身側的男人悶悶的問“什麼小說?你方才說的?”
錦玉“市長和他的情人。我手機裡有,你要看嗎?”
於禮……
作者有話要說:
☆、錦如
錦玉讀初中的時候,到了冬天,天還是很冷的。
那時因為初三要考高中,學業繁忙,沒時間上體育課。學校便讓他們早晨早起二十分鐘跑步。
寒冷的清晨,連自來水都是冰的。刷牙洗臉的時候,手凍得通紅。
寬闊的操場寒風呼呼狂刮,就像一把尖利的刀捅進骨子裡。
幾乎所有的同學都穿了球鞋襪子。只有她沒有。
初三的資料費比以往更多,她不敢開口向父親再多要一分錢。
薄薄的襪子,在這樣的寒冷里根本像沒穿一樣。涼鞋的膠又冷又硬,勒得腳上有三道深深的紅痕。
幾圈下來,她的腳也不知道痛了。冷得已經沒有知覺。舊棉襖裡,單薄的身子,都是冷汗。
後來,閔靜雅不知為何發現了。偷偷買了一雙球鞋給她。
在十五歲,最敏感最驕傲的年紀裡自己最好的朋友這樣,就像大庭廣眾上打了她一個巴掌一樣。
她問閔靜雅這鞋多少錢?閔靜雅擺手,說,不要。錦玉,是我送你的。
錦玉的臉色剎那白了一下,頓了頓,一字一句堅定的說,我不要你可憐我。閔靜雅,你不收我的錢,我們就不要再做朋友了。
後來,還是把存了兩年的壓歲錢給了她。那也不過是閔靜雅一個星期的零用而已。
但是,洛錦玉,一直就是這樣的驕傲,這樣的自卑。
錦玉好不容易等到週五,飛快的帶著幾件衣服就返家了。
回到家已經是星期六的早上了。她來不及睡覺,便拖著錦如和父親到鎮上找上了趙永華家裡。
已經快到冬了,可太陽依然還很大。正值中午,明晃晃的陽光刺得一夜未宿的她頭暈目眩。
等了好一會,大鐵門才開啟。一隻大狼狗汪汪汪的衝了過來。錦如自小最怕狗,頓時就白了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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