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2部分(第3/4 頁)
燕辯論,說春燕不是城裡人,春燕說:“我不是城裡人,你是城裡人好吧?”
春燕已經領教,金蓮的處處不足,已經無法和她相比,於是就不比。就像大象和螞蟻比身高,用得著比嗎?
領導滿足於金蓮的吹捧,清楚金蓮也不過是個奴隸,主子對奴隸好一點,一點都不奇怪。明朝的東廠西廠完全是宦官當家,朝廷百官,無論忠奸,都可以被任意羅織罪名,進行殺害。太監就是奴隸,一般沒文化,不是透過科舉考試出人頭地的,但是,皇帝就是喜歡。比辛苦讀書出來做官的人還要得寵得勢,讀書人受小人陷害,遭到奴隸欺壓並不少見。
春燕不理金蓮,是非常明智的作法。一個巴掌拍不響,讓金蓮去當跳樑小醜吧。看到最後,誰更得意!
金蓮用的牙膏沒了,就擠別人的,香皂沒了,也用別人的,自己從來不買,洗衣粉沒了,照樣順手就拿人家的,說下次還。可是,從來沒還。更有甚者,還用人家的洗臉毛巾,甚至洗腳布,不知道用來擦什麼的。反正,只要她摸過的毛巾,知道的都扔掉,不知道的還在用。
一瓶護膚霜,是她自己買的,用完了擠不出來,就把瓶子屁股用指甲摳開,然後用手指頭去抹,抹了後,往她臉上一搪,湊合了一次,下次再摸,將瓶子弄翻過來,也要把裡面的乳液弄乾淨,徹底弄乾淨之後,才隨手就把護膚霜的空瓶子一丟。
這樣做的好處,撿破爛的不高興了,看到一個瓶子被糟蹋成這個樣子,本來可以賣一毛錢的,結果被她弄得不值一分錢。
大家都明白家有內賊之後,開始防範起來。在集體宿舍的時候,自己的東西要收拾好,不是不給她用,而是怕她永遠用下去,而且用完之後,不說一個“謝”字,認為是天經地義的,就跟用她自己的東西似的,更可氣的是,用完之後,隨手亂扔,讓別人有一種不被尊重的感覺。
包括洗衣粉、香皂、洗髮水、沐浴露、牙膏、毛巾甚至洗澡用海綿,都各自收拾起來,哪怕再用的時候麻煩,也必須這樣做。這樣才能放心。金蓮是一個快50歲的有過四個孩子的農村婦女,這時候,身上的各種毛病開始出現,特別是婦科方面的,誰知道會不會傳染呢?住集體寢室,大家共用洗手間,哪有那麼好。如果她很自覺,又講衛生,大家憑著愛心,也就不這麼做,這麼絕情了!問題恰恰不是,所以,人人自危,每人自保。
春燕讀書讀到高中畢業,出身地主家庭,從小受到的家教很嚴格,跟金蓮出身貧農不同。金蓮從小自由散漫慣了,要不是調皮,摔進大坑,也就不會致殘,腿腳不便了。
因著那大坑,從此改變了金蓮的命運。從小被人瞧不起,於是,她就要反抗,處處要顯得比別人高、比他人強,爭先恐後,爭強好勝,心氣虛高,
於是,人到這個年齡,她就得了“三高”。
於是,她開始吃藥。
每年基金會可以報銷500元門診醫療費,她全部用來買藥。在“三高”不太高的時候,為了得到那500元,就虛構買藥事實,虛開發票,最後,“三高”居高不下的時候,她就要自費了。後悔不已!
每每吃飯,她總說:“我有‘三高’,不吃肉。”
於是,大家都說“好”,話音未落,一大塊肉已經進入她嘴裡,說:“不好意思,吃了眼睛的虧。”
那話裡的意思,就是,眼睛欺騙了她,沒看清楚那是肉。才開始說這話的時候,大家都以為是幽默,一笑了之,不在意下。久而久之,她常常自稱“不吃肉”,但每每吃得比誰都多的時候,大家就不再相信她。
金蓮還常說:“我老人,有‘三高’啊,不能吃肉,現在光吃藥了。可憐噢!”
大家除了“哦”一聲,也就沒有誰附和她了。大家心裡都明鏡兒似的,老是拿
本章未完,點選下一頁繼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