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啊。我家親戚那邊由我來列。她邊說邊笑眯眯地看著我,又是那種柔情蜜意的眼神。
於是我們就又碰了幾杯。
我說:夫人乾杯。
她說:夫君乾杯。 。。
第三章 煩事纏身
十三
我遇上了件倒黴事:我代表雜誌社跟個礦老闆簽了單軟性廣告合同,說好先刊登後付款,刊登結束則付清所有款項10萬元。結果呢?我們刊登到第7期時,那位姓蘇的老闆宣佈破產,連他在縣城裡的那棟房子也被地區中院查封,因申請了財產保全,全家老小才有個安身之處。轉瞬間他就變得成了窮光蛋,前來討債的人卻絡繹不絕,幾乎要踏破他家的門檻。10萬廣告費無望拿到,卻佔用了雜誌社半年多封底和封四的版面,這次我可把事情搞大了!
本來這年的封底宣傳,是定給柳州某家國營鋼廠的,只因鋼廠遲遲未籤合同,才廉價轉給我的同鄉蘇老闆,還附加了個封四給他,也是看在蘇老闆是我老鄉的份上。我帶著楊梅和陳立明剛簽下這個合同沒幾天,柳州那邊就來人了,願意出價15萬訂下全年的封底廣告。但我們和礦山有約在先,才不得不放棄這塊“肥肉”,實在是因小失大,舉措不當!
這下倒好,不但拒絕了國營單位高額付費的大好機會,就連和私營礦山簽下的合同也變成了一紙空文!雜誌全年的封底和封四可能要面臨顆粒無收的殘酷局面!
嚴老總緊急召集專題部人員開會,研究這個棘手的問題。如果只籤合同尚未刊登,那比較好辦,立即撤換就行。可情況不是這樣,情況是蘇老闆千真萬確佔去了我們7個月的版面!半年多啊!7個月就是7萬元!放在柳鋼就是將近9萬元!如果簽下全年那就是15萬元!雷打不動。可現在呢?半元都不圓:半個銅板還沒支付過來,老蘇那邊已是昨日黃花,成了破產大戶!
研究去研究來,老嚴最後定調:追討!討債!去到蘇老闆家“坐討”,分毫不差地給我討回來!
2000年7月,即我和魏敏商量結婚大事那天之後3個月,某日我打點行裝,準備直插南丹,去蘇老闆家“蹲點”。沒辦法呀!我們的婚事暫且擱淺了,再談也不現實。
這次楊梅和陳立明沒有同去,他們倆另有安排。合同上籤下我的大名,我當然難辭其咎。我有責任親赴南丹,去把雜誌社蒙受的損失想方設法給討回來。
離開南寧的那天,我和魏敏鬧了點小別扭,具體起因我也記不太清楚了。好像是她寫了首詩叫我幫修改,我那幾天為合同糾紛的事鬧得焦頭爛額,脾氣有點燥,因此我懶得理她。而單位的事我又不想跟她說,這種倒黴事講出來影響心情。估計她認為我不尊重她的作品了,以此類推我也是不尊重她,因而她非常生氣。過去我每次出差,她總是提前替我打點行裝,要帶的衣服疊好,整整齊齊裝進箱子裡。皮鞋也重新擦過了,襪子至少帶兩雙;刮鬍刀和充電器之類的必備品也不會落下;甚至連水杯也給我裝上了,她說住賓館要喝水,賓館裡的水杯極不衛生。那天的頭晚我跟她報告說我又準備出遠門,見她不搭理我,我就提醒她說:現在是夏天,厚衣服不用帶,隨便撿幾套襯衣西褲就行了。她還是沒反應,坐在我常坐的椅子上寫寫畫畫。我也不清楚她在寫什麼,或許那只是某種故意跟我過不去的做派罷了。
她既然不理我,我也懶得理她,衝了澡就上床睡覺。我縮在被窩裡還心想:哼!跟我玩冷戰,看誰玩得過誰!等下趁我睡著了,恐怕你就偷偷摸摸搬出箱子裝行李了!誰跟誰鬥啊!
這麼瞎想我很快就睡過去了。這幾天確實比較累——是那種精神方面的疲憊:為合同糾紛的事,單位幾乎每天找我去,要麼是向我詳細瞭解蘇老闆的背景,要麼就是開會討論應對方案。單位的態度很明朗:絕不能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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