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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的手已經伸到了她的面前。
她伸手就想把拍掉,可突然發現,她現在已經沒有資本再拒絕他,甚至是再耍脾氣了。
她還是池鞍的女兒,但已經不是市長池鞍的女兒,而是貪官池鞍的女兒。
就連大明星池歡這個身份,如果沒有他,她現在也不知道處在什麼樣的境地。
池歡的眉眼低垂了下來,將蜷縮的手指放在他的掌心,一言不發的下了車。
墨時謙定了包廂,又點了她最愛吃的菜。
池歡也的確是餓了,吃了兩小碗的飯,只是整個過程中,她都顯得少言寡語。
飯後,墨時謙開車送她回家。
昨天早上她發現他把東西都帶走了之後,心裡是空蕩而難過的,可她覺得那只是不習慣而已。
這個男人跟她在一起的時間不算長,但他在她的身邊長達將近四年的時間,她覺得他離開她難過,再正常不過,那也不是因為愛情。
可他沒有離開。
原本要結束的關係似乎變得不一樣了。
等車子開出了很長一段,池歡才後知後覺的發現,“這不是回我家的路,你要帶我去哪裡。”
“你家。”
“走這條路回不去。”
他淡淡的道,“你的新家。”
新家?
“你要帶我回西山公館?”
“不是。”
的確不是,因為這條路也不是去西山公館的。
他不說,池歡也沒再繼續問,他總不能把她栽到深山老林殺人分屍,也不可能把她給賣了。
直到古斯特進入蘭城有名的別墅區,池歡才隱約的猜到,他想帶她去哪裡。
但她沒說話,只是看著車窗外漂亮的燈海出神。
車開進了一棟乳白色的別墅中,黑色的雕花大門緩緩開啟。
車停在停車坪。
前面就是修剪得整齊漂亮的花園,橘色的燈罩滲出柔和的光線,隔著均勻的距離分佈著,將夜晚的別墅襯托得美輪美奐。
池歡偏過頭,看向身旁的男人,好半響,她才張了張口,問道,“我不明白,這是什麼意思。”
他回答得輕描淡寫,“為了避免你下次再讓我帶著我所有的東西滾,你搬到我的地方來。”
“我沒說我要搬家。”
墨時謙看著她,“你打算一直住在那個不到兩百平的公寓?”
“為什麼不可以?”
他淡淡的道,“太小了。”
的確是太小了,住她一個人還可以,再加一個男人,便顯得擁擠了,尤其是對長期獨居的男人而言。而且別的都可以沒有,但池歡的公寓只有一個書房,他工作的時候需要獨立的安靜空間。
“我們可以不住一起。”
“我要跟你住在一起。”
好半響,池歡怔怔愣的看著他,突然笑了下,“你找律師替我爸打官司,你找關係花錢花心思替我擺平緋聞……我好像沒什麼說不的權利,墨時謙,這算是我把自己賣給你了嗎?”
他眉梢挑起,“賣?”
“你養我,我陪你睡,我們又沒有感情,這不是賣是什麼?你還換別墅給我住,這不是金屋藏嬌嗎?”
這就是娛樂圈金主和女星的標配。
“你想讓我養,也沒有問題。”
至少在目前為止,她還不是他養的,除了在西山公館那邊臨時住了幾天去買東西花了他的錢,其他的時候,她基本沒花過他的錢。
墨時謙看著女人巴掌大的小臉,淡淡的道,“找律師替你爸打官司,替你擺平麻煩,是我身為男人的義務,想要你跟我一起住,是我身為男人索要的權利,我以為這很公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