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些方面幾乎完全停止了行動。這樣,我逐漸放棄了這一計劃,因為,我認為自己作出襲擊那些野人的決定是錯誤的。
我不應干預他們的內部事務,除非他們先攻擊我。我應做的是,只要可能,儘量防止他們攻擊我自己。不過,現在我至少知道,如果自己一旦被發現並受到攻擊,該如何對付他們了。
另外,我也認識到,這種主動攻擊野人的計劃不僅不能拯救自己,反而會完全徹底地毀滅自己。因為,除非我有絕對把握殺死當時上岸的每一個人,還能殺死以後上岸的每一個人;否則,如果有一個人逃回去,把這兒發生的一切告訴他們的同胞,他們就會有成千上萬的人過來報仇,我這豈不是自取滅亡嗎?這是我當前絕對不應該做的事。
最後,我得出結論:無論在原則上還是策略上,我都不應該管他們自己的事。我的任務是,採取一切可能的辦法,不讓他們發現我,並且不能留下任何一點細微的痕跡,會讓他們懷疑有人住在這小島上。
這種聰明的處世辦法還喚起了我的宗教信念。種種考慮使我認識到,當時我制定的那些殘酷的計劃,要滅絕這些無辜的野人,完全背離了我自己的職責,因為,他們至少對我是無辜的。至於他們彼此之間所犯的種種罪行,於我毫無關係。他們所犯的罪行,是一種全民性的行為,我應該把他們交給上帝,聽憑上帝的裁判,因為上帝是萬民的統治者,上帝知道用什麼樣的全民性的處罰來懲治全民性的犯罪行為,怎樣公開判決這些在光天化日之下吃人飲血的罪人。
現在,事情在我看來已經非常清楚了。我覺得,上帝沒有讓我幹出這件事來,實是一件最令我慶幸的事情。我認識到,我沒有任何理由去幹這件事;如果我真的幹了,我所犯的罪行無異於故意謀殺。於是我跪下來,以最謙卑的態度向上帝表示感謝,感謝他把我從殺人流血的罪惡中拯救出來,並祈禱他保佑我,不讓我落入野人手裡,以防止我動手傷害他們;降非上天高聲召喚我,讓我為了自衛才這樣做。
此後,我在這種心情下又過了將近一年。在這段時期,我再也沒有去那座小山視察他們的蹤影,瞭解他們有沒有人上岸。因為,一方面我不想碰到這些殘忍的傢伙,不想對他們進行攻擊;另一方面,我生怕自己一旦碰上他們會受不住誘惑,把我原來的計劃付諸實施,生怕自己看到有機可趁時對他們進行突然襲擊。在此期間,我只做了一件事:那就是把停放在島那邊的小船轉移到島的東邊來。我在一個高高的岩石下發現了一個小灣,我就把船隱藏在這個小灣裡。那兒有一股急流,我知道那些野人無論如何也不敢或不願坐小船進來的。
同時,我把放在船上的一切東西都搬了下來,因為一般短途來往不需要這些東西,其中包括我自己做的桅杆和帆,一個錨樣的東西……其實,根本不像錨或搭鉤,可我已盡我所能,做成那個樣子。我把船上所有的東西通通搬下來,免得讓人發現有任何船隻或有人居住的蹤跡。
此外,我前面已提到過,我比以往更深居簡出。除了幹一些日常工作,如擠羊奶,照料樹林中的羊群等,我很少外出了。羊群在島的另一邊,因此沒有什麼危險。因為那些偶爾上島的野人,從來沒有想在島上找到什麼東西,所以他們從不離開海岸向島裡走。我也毫不懷疑,自從我處處小心提防他們之後,他們還照常到島上來過好幾次。真的,我一想到我過去出遊的情況,不禁不寒而慄。我以前外出只帶一支槍,槍裡裝的也是一些小子彈。就這樣我在島上到處東走走,西瞧瞧,看看能不能弄到什麼吃的東西。在這種情況下,假使碰上他們,或被他們發現,我該怎麼辦呢?因為,我沒有多少自衛能力。或者,假定我當時看到的不是一個人的腳印,而是一二十個野人,一見到我就向我追來。他們善於奔跑,我是無論如何跑不過他們的,那我必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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