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6章 妹妹元鳳(第1/1 頁)
但他們隨即也釋然了。
現在是金錢社會,誰會不在乎自己的財產?
到了大同社會,人們可以說擁有了一切,也可以說一無所有,因為財產是公有的,失去了一些東西,又可以從公有財產中獲得補償。
所以,到了大同社會,人們就是無財產一身輕,不會再患得患失,成為財產的奴隸。
他們這次雖然損失了許多牲畜,但好在牧人都沒有丟失性命,儘管幾乎所有人都受了輕重不同的傷。
幫牧人放了兩天牧,元龍等弟子到阿爾泰山救災的時間到了,他們可以回回龍峰了。
於是青山縣酋長和縣大同社社長給每位弟子發了二十靈石的獎勵,弟子們於是乘坐覃峰帶來的飛船向回龍峰飛去。
元龍有一個妹妹,名叫元鳳,仙法修得一塌糊塗。
煉氣期時每層考核都在倒數,後來上了築基期,在築基前期她考核後還沒宣佈成績,她就離開了回龍峰,據她說她極可能是全學堂倒數第一。
回到家後不久,她就跟著回來的三叔元賓到母親謝瓊所在的嶺山做工。
根據她後來的種種表現可以看出,其實她並不笨,她能十分熟練地使用寶典的各種新功能,又能將家裡收拾得井井有條,還能適應各種技術性不是太強、所需修仙水平不是太高的工作。
後來她長大後,嫁到了壘山縣。
元龍被權神附體後,狀似瘋癲,在很長一段時間都是在他妹妹家中度過,由他妹妹照顧。
所以,她之所以不適合修仙,不在於她資質愚鈍,而是仙法的內容不適合她。
在金錢社會,為了節省成本,仙法不會因人而異,所有人修習一套仙法,這就使得那些不適合修習一般仙法的人的潛力不能得到發揮。
到了大同社會,仙法將根據每個人的特點設定課程,讓每個人的潛力都得到最大發揮,讓每個人都得到充分發展。
元龍的同窗好友鍾人家在壘山縣買了一套房子,這月十一號放假,鍾人邀請元龍、陽見、李遂、凡海和武員等人到新家中做客。
晚間,吃過晚飯,李遂、凡海和武員等人繼續玩骰子,推牌九,元龍覺得無聊,於是道:“我出去走走!好久都沒來過城裡了!”
鍾人道:“你可不要走得太遠,迷了路可不好。”
元龍道:“好的,我不會走太遠。”
陽見道:“我也想出去走走,我們一起吧!”
於是兩人從鍾家新買的宅子走了出來。
這夜星光燦爛,把路道照得透亮。
為了不至於迷路,他們走一條直路。
他們一邊走一邊聊些修仙者的奇聞異事。
不知不覺間就來到縣城中央地帶。
突然聽到前面有打鬥聲。
他們用神識一掃,發現前面大戰的雙方有元嬰期修士,於是大驚,相互打個手勢,屏住呼吸,閃在建築物的另一面。
他們還擔心身上的法力波動控制不好,被元嬰修士感應出來,將以前買來的隱身符也貼在身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