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頁(第1/4 頁)
已經走到燈火闌珊處
愛情開始的時候,總是讓人很雀躍,你以為是大野洋子找到約翰連儂,或者是湯告魯斯找到妮歌潔文,你們是天作之合,將會廝守終生,你懷著盼望和熱情去愛,然而,走了一段路之後,你開始懷疑,你是大野洋子,但他是約翰連依嗎?
你發現你對他的愛沒有當初那麼狂熱,你對他也沒有當初那麼好奇,你和他的化學作用也好像沒有當初那麼厲害。他的吸引力似乎就只有這麼多,他說的話,你不再盲目地相信,他的一切一切,不再那麼完美。
可是,你捨不得在這個時候不要他,你和他又攜手走了一大段路。只是,愈走下去,你愈發覺有問題,原來他不是一百分的,他只值七十分。原來他有很多缺點是你受不了的。原來,他並沒有愛你愛到願意為你付出一切。原來,你們的價值觀和人生觀是很不同的……
這個時候怎麼辦?
你們有了感情,卻沒有了愛情。
要不要和他一起走下去?你願意這樣過一輩子嗎?
你們的愛情不經不覺已走到燈火闌珊處,燈光疏落,有點黯淡了。
不辭而別的年代
女孩來信說,她男朋友突然不辭而別。他搬了家,更改了手提電話號碼,更辭了職。她很生氣,覺得他太不負責任了。他不愛她的話,應該跟她說清楚,而不是一聲不響地失蹤。
不是每一個人都有把感情說清楚的勇氣的。我們活在這個年代,是一個不辭而別的年代。現在很多年輕人上班兩三天之後就不辭而別。他不辭職,也不交代。會打一通電話回來說自己不再上班的,已經很有責任感。
大家都習慣了不交代。他們怎樣對待工作,也怎樣對待感情。我不愛你了,我覺得你很煩,於是我一走了之。這就是分手,不必兩個人坐下來談判。
一、兩個月的感情,固然不需要交代,即使是一、兩年的感情,也毋須交代。假使有一天你下班之後回到家裡,發現跟你同住的男朋友或女朋友搬走了,不必覺得驚訝,也不必去找他。假使有一天,你們約好在某個地方見面,你等了大半天還等不到他,那麼?你也不必再找他。這個時代的分手已經不用說:&ldo;我想跟你分手。&rdo;、&ldo;我不再愛你了。&rdo;、&ldo;對不起,我不能令你快樂。&rdo;、&ldo;你會找到一個比我對你好的人。&rdo;、&ldo;我對你已經沒有感覺。&rdo;……以上這些全是廢話。我不愛你,根本就不會再見你。
為你唱一支驪歌
董橋先生在《英華沉浮錄》第二卷《香港中文不是葡萄酒》裡提到,他小學畢業時唱的一首驪歌是弘一法師填詞的:
&ldo;長亭外,古道邊,芳糙碧連天。問君此去幾時來,來時莫徘徊。天之涯,地之角,知交半零落。人生難得是歡聚,唯有別離多……&rdo;
他說,數十年後讀到這些句子還是想哭。
我好喜歡這首驪歌,但我沒唱過。我四處向朋友打聽,竟然沒人唱過這首歌。原來,大家唱的驪歌是不同的。大部分人唱的是《友誼萬歲》,有的唱英文,有的唱中文。最令我驚訝的是有人唱《友誼之光》。《友誼之光》不是電影《監獄風雲》的主題曲嗎?竟然變成了中學畢業生的驪歌。在臺灣念書的朋友說,他那時候唱的是徐志摩的《偶然》。年輕一點的朋友唱的是流行曲。
雖然沒有朋友唱過弘一法師那首驪歌,而且年代也不相同,我還是把這支歌用在小說裡:男主角約了女主角在他們常去的那家餐廳等。餐廳裡剛好有一群中學畢業生在舉行謝師宴。男主角等了一個晚上,女主角沒有來。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