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部分(第3/5 頁)
言,吃虧在眼前。“得意再往”按常人理解佔便宜沒夠。
《歲月情緣》首發25萬冊,這一數字固然體面,首發比《隨想》多了7萬冊,這等於是捲土重來,應該說這本書,下了比《歲月隨想》更多的功夫,但卻少了新意,有點老調重彈。雖然在二位才女的要求下,我在行文時比上一本書下了更大功夫,但少了那份我所追求的行雲流水的率性。
此處我說的是我追求的,並非已達是境。
文人嘛,還要莊敬謙遜。不過,太過斟酌,雖使詞彙更多姿和語句更華麗,的確是少了那份自在。這使第二本書追求更完美反而又有了不足之處,不過總的來看我仍滿意。
但出第二本書時,我身旁多了一些審視甚至挑剔的目光,第一本書的出版前後,產生的未可預知的效應,是十分吸引人們眼球的一件事。因此,這第二回的出書時就有一些特別的目光了,但對這本書,至今還沒挑出太多的毛病,不過我自己太熱衷於外部的熱鬧了。在促銷上走了偏鋒,不是像以往只在新華書店籤售,而是多了商業色彩與商家聯手促銷,他賣貨我籤書。說到籤售,無論過去、現在還是將來,作者並不是自產自銷者,無非是書店或商家從出版社以低於市場價折扣買進,他們或賣或給買自己商品的人送一本書,促銷自家商品,本無可厚非,但這種場合,我的出現,別人會怎麼看就不好說了。其實我一分商家錢也沒掙,純屬賺個人氣,賺個名聲。但在山東出了情況。
風乍起吹皺一池春水(2)
北京某報轉載江南某晚報所發山東撰稿人寫了一篇《買鞋才能獲簽名 趙忠祥泉城賣書遭冷遇》一文,文中說,某商場某攤位必須買一雙鞋,才能得趙忠祥一本《歲月情緣》。於是“讀者寥寥無幾,面面相覷難以理解,相互詢問,甚至高聲喧譁:‘趙老師,您是售書,還是賣鞋。’”寥寥無幾何來喧譁?
北京某報與我一向交往甚厚,曾多次對我保護野生動物的心願和第一本書進行過不止一次的報道,而這次卻在我事先毫不知情的情況下,把這篇文字原封轉載,轉載文中有兩個地方使我很不高興。一是把我的《歲月情緣》錯印成《風月情緣》,二是載文之後又發一個編者按,歡迎廣大讀者對趙忠祥這一現象討論下去。
我的“歲月”改成了“風月”,而一般人或我本人都會把風月理解成風月場所,傷風敗俗哪有什麼情緣,我把這家報紙的轉載,發編後語再加上改我書名三件事連在一塊兒,我認為這是故意作賤人,居心叵測。
事隔多年,我用今天的覺悟來回顧當初,假設我當時裝聾作啞,硬嚥下這口氣,也未必氣成半身不遂來,就不聞不問不接招,這叫見怪不怪,其怪自敗。應當這麼做,但我那時雖年事已高而修為太差,覺悟太低,我採取了“恩怨分明”,不平則鳴、還以牙眼的方法。
而當時,我知道,假設我寫一篇不同看法的文章,不但這家報紙不會採用,說有什麼不同想法歡迎來稿,其實那並不包括被他們罵的人我在內,而且其他平面媒體就算與他們有競爭,但按他們的行規也不會採用。連一家境外傳媒都表示過,“我們不會得罪同行。”這家媒體邀我做一個專訪,我問假如我點了××報的名可不可以在你欄目中播出去?據她請示後說真的很為難。這叫什麼邏輯,我就不是新聞人嗎?他們登我的不實之事,怎麼就不考慮同行義氣呢?何以此亦一是非,彼亦一是非呢?
於是我宣言“沉默不是我的個性”,我有話要說,而且機會太多了。不久北京舉辦書市,邀我參加,我想那天媒體一定會採訪我,我正好利用這次採訪表示我的態度,有人依仗自己的媒體,我依靠我的名望,只要我願意,總有許多能說話的地方。到了書市我發現我不僅在電視、演藝圈能有媒體不斷關注,在圖書圈仍有不少記者採訪我。
本章未完,點選下一頁繼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