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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但是能查到的最早的法定結婚年齡就是十三歲。如果不到十三歲,一般是接過去做童養媳的。不會拜堂,更不會圓房。當然古代也有人喜歡摧殘**的,那屬於變態,從古到今都是違法行為。這裡就不討論了。(另外多說一句,寫文的人應該有一些法律常識和良知,希望再不要看到低齡**和大叔眉來眼去甚至上床的橋段了,實在是有教唆犯罪的嫌疑。就算喜歡蘿莉大叔配,這個蘿莉的年紀,最好不要小於十五歲。社會上有很多猥瑣的不法分子,有女兒的媽媽,要記得保護自己的女兒,有些變態連三歲大的孩子都不放過的。)
言歸正傳,古代女子婚嫁年齡提前到十三歲,都是有特殊原因的。一般都是在戰亂年代,或者大的戰爭之後,人都快死光了,需要活下來的人儘快繁衍人口,充實社會,才有女子婚嫁年齡的提前。所以大家查一查歷史,那些戰亂之中、或者之後朝代剛建立起來的時候,對於女性的婚嫁年齡不僅有所提前,而且對於寡婦再嫁也極為鼓勵,甚至有官府不許守節,一定要再嫁的。
因此本文的女子婚嫁年齡,採用了一般常態下的十五歲。本文中的大齊朝,是一個朝代發展的中期,慢慢走向鼎盛的時期,自然不需要讓女子早嫁來繁衍人口。
第七十七章 闢謠 (上)
“四姑奶奶這話有些道理,可是用在這裡卻不合適。——謠言分很多種,有的可以置之不理,橫豎清者自清,濁者自濁。可是有的謠言,卻是不可忽視。所謂大風起於青萍之末,就是這個道理。所以有的謠言是空穴來風,自然會自生自滅。可是有的謠言,並不是無根之木,無源之水,你若不理它,便會越傳越盛。以後能造成什麼樣的後果,我看,兩位還沒有真正想過吧?”沈氏笑著綿裡藏針接著道。
“隆慶元年秋的時候,京城有謠言說地龍翻身,各家各戶都開始囤積米糧油應災,導致有些無良商人囤積居奇,大賺了一筆。後來刑部的刑偵司揪出來幕後的造謠撞騙者,乃是囤積居奇的商人在背後操縱。——這些商家的下場,想必在座的有些人早已知曉。”
其實隆慶元年的那件“地龍案”,並不僅限於商業上的詐騙和哄抬物價。更重要的是,有人企圖利用這個地龍翻身的謠言生髮開去,說成是上天預警,帝王失德,並且四處串聯,隱有反意。
隆慶帝當時剛登基,讓他昏招迭出的龐貴妃還沒有進宮。那時的他還是個頭腦清醒的年輕人,因此立即在緹騎的配合下,以雷霆手段收拾了這一起別有用心的造謠者,和一些企圖渾水摸魚、漁翁得利的不法分子。
這樁“地龍案”,將當時大齊朝裡最大的三戶皇商滅族。男的十六歲以上一律處斬,女的全部沒入官家教坊司為ji為奴,世代不可以贖身從良。還有若干跟地龍案有關的官員吏目,也都被清掃一空。因此給當年新科的進士們,騰空了許多位置出來,也使隆慶帝能順勢安插啟用自己的人手,讓大齊朝也頗國泰民安了十幾年。——而那三戶皇商的家產之富,能當得了先帝時代十年的國俸。這番抄檢,自然為大齊朝國庫的充實,立下了汗馬功勞。
裴舒芬聽見沈氏講古,眉頭微皺。她這幾年囫圇吞棗讀的書不少,可是像這種大事要案之類的書,她在前世就不喜歡讀,到了這個異世,她更是將這類的書都直接跳過去了。
無奈之下,裴舒芬站在堂上,迅速地往堂下瞥了一眼,見屋裡的人表情各異,心裡便有了計較,微笑著道:“大舅奶奶說得有理,其實我們也查過的。只是大舅奶奶知道,這種謠言無頭無尾,實在是防不勝防。——我們也是心有餘而力不足。”
沈氏聽了裴舒芬的話,似笑非笑地道:“若是能查出頭尾,你們寧遠侯府又當何為?”裴舒凡正經是寧遠侯府的人,此事從明面上說,得由寧遠侯府為她出頭才是。
沈氏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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