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伏筆
這樣的文章,是不是比開場三章幾十個人名,大量的背景,詳細的細節的小說好呢?
而在七成以上的新人作者裡面,他們都是詳細刻畫大場景,人物多到令人髮指。。。
第四:開場,開場決定著小說的吸引力,好的開場可以讓作者馬上就獲得一群忠實讀者
開場,就是在介紹了主要人物伏筆後的第一個矛盾衝突,比如家破人亡,比如被人欺凌,比如資質測試之類的
開場呢,最好寫的就是對比,很多人用很鮮明的對比來刻畫開場矛盾,特別是凡人流,他們利用主角平凡但堅韌的特性,來對比別人資質好卻懶散的特性
這樣子對比下來,我們對人物的印象,就出現了,閉上眼睛還可以勾勒出人物的形象。
當我們閉上眼睛可以勾勒出一個人物形象的時候,我們就已經有了代入感了,這種代入感,會讓我們願意天天等更新,願意花錢看小說
其實我們想讓讀者記住的東西還很多,但是總的來說,還是以刻畫主角鮮明特色,以及增強主角代入感為主。至於其他的東西,完全可以丟在後面的東西補充。
只有讀者對你的作品有了期待,他們才會持續追看。
你想讓讀者記住的東西,就是告訴他們:這些東西能否讓你們期待呢?如果可以,那麼你就成功了。
今天這個話題,不止可以應用在文章的開頭,而是任何地方都可以。
只要我們有在考慮,把什麼東西寫出來,讓讀者記住,讓他們喜歡這個東西,那麼,你寫的小說,就是一部很棒的小說。
現在網路小說,以情節和速度取勝,讀者呢,一天看一萬字根本不會感覺過癮
單純的情節,一萬字作者要寫四五個小時。
如果是那種喜歡描寫細節,喜歡華麗文采的,一個小時一千字就很多了
一邊是大量文字需求,一邊是細節越來越難寫
有個作者曾經寫了三千個字,花了五個小時,平心而言,這三千個字寫得很好,文筆文采都很不錯,細節描繪得栩栩如生,畫面感十足
發到網站上,讀者一說:我等了五個小時就看你這些形容詞?
以該作者的創作速度,五個小時一萬二根本不在話下
所以說,細節描寫,相對的價效比比較差,同樣的時間,我們可以寫出至少是三倍以上數字的章節了
而其中的誤區在於,既然價效比這麼差,那……乾脆別寫了?
這肯定是不行的
有一句話,可以解決這個誤區
好鋼,用在刀刃上。
在這裡,想給那些想通篇都寫出心理細節,戰鬥細節,人物外貌細節,場景細節,背景細節的作者說一句:整篇都是細節,那麼,你這本書根本就沒辦法看。
倒不如在某些重要的地方突出細節,反而更容易讓讀者記住
我記得很清楚,古龍寫李尋歡的時候,總是突出他的手,寫楚留香,總是寫他摸鼻子
不停的強調某個細節,強化這個細節在讀者腦子裡的印象,其效果,遠遠高於那種星眉劍目,鼻若懸膽,眼睛射出凌厲目光,令人渾身一震,想要趴到在地,這樣的描寫
請記住:能夠讓讀者記住的細節,才是真正的細節。
寫一大堆東西,具體描述很精彩,結果人家記不住,這叫什麼細節?
好了,就先說這些吧!
總之第一本小說,當中的漏洞及紕漏出現不少,畫棟回頭看看,真是有種顏面遁走的感覺,但是一想,如果沒有這種感覺的話,就證明畫棟沒有成長起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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