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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樣。
程家內鬥厲害,可萬一程家人真插手整治餘家了又該如何?
最後餘爭找到了徐州慶和徐母阮睛兩個人販子,沒錯,這兩個人的確是人販子。
上一世餘家就揭發了徐州慶和徐母阮睛的罪行,從徐州慶老家院子裡找到不少屍骨。
這一世起訴了徐州慶和徐母阮睛虐待罪,並未將人販子的罪證揭發。
餘爭想找個未滿月到孩子,完成替換的大計劃。
可徐州慶哥徐母阮睛很為難啊,未滿月的孩子也太小了點吧。
換子細節
如果是以前法律不健全的話,想要偷一個出來也不是難事兒,可現在醫院都很正規的,每個新生兒都有記錄。
再者,一般拐賣孩子的都是有哪個選哪個,最好是幾歲孩童,比較好騙,也比較好運輸的,不用費太大勁。
哪能像餘爭這樣,具體要求幾個月大的嬰兒。
徐州慶和阮睛兩個做不了,一方面是要的孩子太小,另外一方面是時間太急了,就給了一個星期,這一個星期之內就得把事情辦成,哪能那麼容易。
可餘爭給的錢太多了,徐州慶和徐母阮睛猶猶豫豫。
餘爭知道阮睛也有孩子,正好剛出生不久,十分附和條件,他急著完成這件事情,於是就把自己的打算說了出來。
餘爭這麼做事篤定了徐州慶和阮睛會同意,這兩個人貪婪,視財如命,一輩子都是底層社會的蛆蟲,幹著違法亂紀的事情,要不然也不會去拐賣別人的孩子,去做這些喪盡天良的事情。
而且自己的孩子和有錢人家的孩子換一換,這又不是什麼大事兒,並且有錢人家孩子的父親還親口同意了。
能讓自己孩子變成豪門大少爺,去那裡過人上人的生活,這有什麼不好的?說不定將來孩子被教育的好了,有出息了,他們還能跟著沾光。
簡直就是天上掉餡餅的事情,是個人都不會拒絕。
徐州慶和徐母阮睛本就喜歡不勞而獲,投機倒把,再加上餘爭表示自己孩子送他們手上後,會定期打“生活費”過來。
這……還能每月拿上一次錢,以後生活都有保障了。
徐州慶當即答應,把自己親生兒子,也就是餘意交了出去。
餘母那時候待產,臨盆就是那幾天,所在的高等私人醫院正好是餘家產業。
雖然說剛出生的孩子和幾個月大的孩子肯定不同,可是餘爭膽大心細,利用的是時間差。
程傢俬生女那裡,自從生下孩子之後,只是看了一眼,直接交給了餘爭。
那孩子早夭,卻不是生下就死的,只是身體不太好,餘家本就有不錯的私人醫院,再加上讓孩子身處同個醫院方便互換,自然是交給餘爭照顧比較合適。
結果餘母生產前兩週,程傢俬生女的孩子沒撐住,去世了,這也是為什麼餘爭慌里慌張找人販子買幾個月大的孩子,而不是早早準備的原因。
至於餘母那裡,一個富太太,和普通家庭那些女人生了孩子後,衣不解帶的照顧不一樣。
餘母只需要安心睡覺,安心恢復身體,萬事不用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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