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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舒回答道:“完全不知道。十五歲之前,我對我爸我媽的工作或者生意完全沒興趣,也沒見過她在我面前和人談判。”
居銘豐想了想,說道:“說來也是。你外公家的舅舅阿姨都挺了不得的,你媽應該是家學淵博,這也是理所當然的吧?”
然後林舒問道:“……談判是不是沒有我們什麼事了?”
居銘豐愣了一愣,然後失笑道:“好像是這樣。”
林舒便說道:“那就這樣吧。我們繼續上樓做合同好了。”
居銘豐略一遲疑,同意了,兩人便輕手輕腳地回去了樓上。
等到合同擬定完畢的時候,樓下的談判基本上也進行到了尾聲。也就是這個時候,林錦華才姍姍來遲。這時候都已經將近八點半了。
梁月華猛然想起孩子們還沒有吃飯,於是決定請居柏炣夫婦同孩子一起出去吃。結果林錦華卻表示已經在外面吃過了,梁月華聞到他身上並無酒氣,表面上還是溫溫柔柔地笑著不動聲色,其實心裡卻已經波濤洶湧。
但是她是絕不肯在居柏炣夫婦面前表現出來這一點的,所以只是笑著讓林錦華跟著出去再吃一點,哪怕席上並不用菜,只做個陪客也無所謂。
林錦華心裡虛,卻是沒有拒絕。這一頓飯居柏炣夫婦不知道內情,是吃得最為輕鬆愉快的人,林舒和居銘豐一直在私下竊竊私語,開始是討論合同和遊戲,後來就八卦起了雙方的父母。
“……叫班長什麼的,他們以前是同學嗎?”
“從來沒聽媽媽提起過。就是不知道是什麼時候的同學。”
“不過這樣子我媽同意我轉學過來的可能性就更高了吧?我想和你在一起啊。”
“……我也想和你在一起。”林舒語氣柔和帶著笑容說道。
居銘豐驚愕地抬頭望向林舒。
雖然這樣說,但是之後四年級最後一個學期還有最後幾天,居銘豐不得不被老爸老媽抓回去進行期末考試。
在這段時間裡,林舒把做好的合同嵌入了平臺上傳檔案的步驟中,作為了在平臺發售自己原創內容的協議。
合約中要求的內容參考了法律條例,幾個目前大型原創網站和b2b商業網站,以及林舒記憶中虛擬平臺的註冊協議,雖然已經盡了自己的努力,但也不知道是不是已經做到沒有疏漏。
所以林舒到最後還是藉助了一下樑月華的力量,透過他母親請專門的律師檢視了一下合同的內容,進行了修改和補完,然後才正式載入。
而合約之中特別引人注目的就是對於原創和剽竊的規定。事實上所有原創型別的釋出網站都有對於這方面的規定,但是規定都比較含糊,而林舒所擬定的協議在這方面的規定可就詳細多了。
未來遊戲的評判方式,文案中若有六字以上雷同,此完全一致的六字會被排入相似列表。若是同一個句子裡面相同描述或形容的比率超過50%,也排入相似列表。而相似內容一旦超過文案總字數10%,直接列入剽竊。
後面是關於圖片及音樂素材的侵權判定規則。
……
合同上線並沒有激起什麼風浪,就連論壇也沒有冒起多少水花,就彷彿所有事情本來就應該是這樣。
事實上這時候雖然有不少玩家已經啟用了引擎,卻還在探索期間,並沒有意識到合同的出現會對於他們有什麼影響,所以對這種事也沒有十分在意。就算看見了協議上的內容,八成也就是滑鼠一拉,直接點選下同意就當是看過了。
第一個明顯具有剽竊意味的模組被駁回之後,好幾天都沒有人上傳模組。林舒也並沒有在意,只是一邊開始註冊公司招聘人員,一邊應對著小學生的期末考試。
等到考試結束,林舒才見到了第一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