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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然後,她就不哭了。
控方律師:所以說,你覺得她不是喜極而泣,而是發洩性的哭泣,是嗎?
證人:做那樣的事情,肯定神態反常。
控方律師總結:被告自己也服用了毒點心。相信在醫院解毒之後清醒過來,被告一時之間很難接受這個事實。躲在衛生間裡哭泣?不心虛的話,為什麼要躲起來?被告的反常行為,充分說明了她的心理狀態,她在害怕!她害怕什麼呢?顯而易見,是法律的制裁。我的問題問完了。
輪到史悅而了。
她從自己的席位慢慢的走出來,眼角的餘光發現攝影機一刻不停的對著她拍,頓時滿血復活,精神飽滿!就跟她十多年來在鏡頭的表現一樣!
史悅而站在證人面前,面無表情道:請問證人,我現在是什麼心情?
證人被問得一愣。
控方律師大聲倒:反對。辯護人不能提出和本案無關的問題。
史悅而:怎麼會無關呢?在我清楚狀態下,和證人相處的時間,還不到十分鐘。她可以對我之前的精神狀態做評論,為什麼現在相處時間多了,反而不能?請證人回答我,我現在什麼心情?
證人:我……我不知道。應該是,很複雜吧?
史悅而聳聳肩:錯誤。是意外,我很意外你來作證。不過,還是很高興。因為你的到來,可以解決我的很多疑惑。我的第二個問題:你在縣中心醫院工作多久了。
證人:兩年。
史悅而:兩年哦,時間不短了。那麼你肯定知道縣中心醫院有幾輛救護車了?
證人:三輛。
史悅而:不少啊。醫院經常接到急救電話嗎?
控方律師:反對!反對總是盤問證人和本案無關的問題。
史悅而冷冽的掃過去一眼:控方律師急什麼,我馬上就要問到和本案有關的問題了。證人,你記得四月十八日那天,一共有幾輛救護車送了急救學生到醫院?
證人:八輛。
史悅而笑道:八減三,足足有五輛不是縣中心的救護車啊。那五輛是那幾家醫院的?
證人(有點懵):我沒記錯的話,有博愛醫院、有第一醫院,還有平安醫院。
史悅而:這幾家醫院的位置,你知道嗎?
控方律師再次大聲道:反對。
史悅而卻不等他說出反對原因,同樣毫不示弱的問:證人請說出這幾家的位置!最遠的到縣中心醫院,需要多久?
這時候,大家差不多知道史悅而要問什麼了,頓時一陣竊竊私語,法官駁回了控方律師的反對意見,“看來,被告馬上就要問到和案情有關的部分了。證人,請回答。”
證人:最遠的平安醫院,要一個小時的車程。
史悅而滿意的點頭。案發當時,有八輛救護車,剛好在四照原中學周邊晃悠,一接到急救電話,呼啦一下全開過去了。很不正常,對嗎?還有呢!
“證人,我不太懂醫院的規章制度。所以請問你,縣中心醫院的救護車,可以將病人拉到其他醫院嘛?”
“呃,危急病人生命的情況下……”
“我是問一般情況。”
證人沒有回答,只是搖頭。
史悅而已經得到她要的了。她轉向陪審團,一個人一個人的看過去,目光沒有退縮,堂堂正正的,然後正面對媒體記者們,“讓我們回憶一下案情經過。”
“四月十八日,九點三十左右是服用點心時間。十點後,第一個同學說她肚子疼後,陸續有兩個人腹痛。有人撥打了急救電話。且不說,當時不是所有人一起發作,怎麼會來那麼多救護車,只說緊急救助電話的時間記錄,是十點十一分?救護車不到五分鐘,來得真是迅捷啊!八輛來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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