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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過了,我們離婚,明天就去。
這時,屋裡走出了一大一小兩個男人,大的那個就是那個女人口中的方林。他冷眼看著那個女人說道:李梅,離就離,兒子歸我。明天早上,我在民政局門口等你。這時,我才知道爸爸外面的這個女人叫李梅。
李梅瞟了一眼方林,並沒有說話,而是看著那個十幾歲的男生說道:國良,你等著,等媽嫁了有錢人就來接你。你和媽一起去享福,別和你這個窮爸待在一塊。
我聽見那個十幾歲的男生粗啞著正在變聲的嗓子說道:我沒有媽了,你滾吧,我要和我爸待在一起。
李梅的臉上閃過了陰霾,惡狠狠地衝著她的兒子說道:國良,既然你要和你爸過窮日子我就不阻止你了。如果你和他過不下去的話,就來找我,媽帶你吃香的喝辣的。
聽到這,我憤怒了起來,這個女人真是不要臉。想扒下我媽媽做周家的太太,享受著本該我媽享受的一切。我正想上前教訓她,那個粗啞地聲音又響了起來:不用了,我就是做乞丐,也不會來找你的。
李梅丟下了一句“這是你說的,以後可別來找我”就大搖大擺地走了,留下了門口站著的方家父子二人和躲藏著的我。我看著那個十幾歲的少年,他的臉上流露出了憤憤地神色。這是我第一次看見國良哥,那時候他的表情深深地印在了我的心裡。
後來,我就回家了。家裡的爸爸媽媽已經停止了爭吵,爸爸坐在客廳的沙發上抽著煙,而媽媽則在臥室裡低聲哭泣著。我並未理會爸爸那喊我的慈愛的聲音,而是向臥室走去。
我蹲到了在地上坐著的媽媽的身邊,將頭靠在她的肩膀上說道:媽媽,別哭了,我不會讓那個女人嫁進來的。
媽媽抬起了手,摸了摸我的頭說道:敏敏乖,媽媽要和爸爸分開了。以後敏敏要做個乖孩子,讓新媽媽喜歡你好不好。敏敏,一定不能讓那個女人懷上孩子,要不然以後的家產你一分錢都沒有。最後的一句話,媽媽是俯在我的耳邊說的。
我點點頭,看著媽媽說道:媽媽,我一定聽你的話。接著,我們母女兩抱頭大哭了起來。
第二天早上,不甘心地我裝病了,不去上學,迫使爸爸媽媽不去離婚。可是當爸爸中午回來的時候,他還是帶來了離婚書,上面是媽媽昨晚就簽好的名。自此,爸爸媽媽最後還是離了婚。當天,媽媽收拾了一下東西,拿著爸爸給她的一筆錢就走了。從那以後,我就再也沒有看見過媽媽了。
爸爸媽媽離婚的第二天 ,那個李梅就住進了我家。站在二樓的我憤恨地看著她,要不是這個女人,爸爸媽媽還是會幸福地生活在一起,我還是那個家裡的小公主。
一開始,我並沒有按照媽媽所說的和那個女人好好相處,而是時不時地收拾她。不過,每次在收拾完她後,爸爸都會教訓我一頓。除了前幾次被爸爸教訓我哭了以外,以後我都是冷眼地看著氣急敗壞的爸爸和看好戲的李梅。我想,真的是有後媽就會有後爸,以前爸爸都不會這麼教訓我的。
後來,我學乖了,不再找李梅的麻煩,而是不再理她,管她說什麼我都不再理她。這樣的生活持續了兩年,兩年後爸爸得病死了,而李梅在爸爸死後累得流了產,她並不知道肚子裡已經有了爸爸的孩子。要不然,怎麼會為了和叔叔伯伯爭家產而累得流掉了他(她)。
家產被瓜分完後,我被叔叔伯伯們丟給了李梅。李梅只是厭惡地看了我一眼,並沒有趕我走。我想,李梅手上的錢足夠把我養大了,到時就是我收拾李梅的時候了。
可是,我低估了自己和李梅花錢的能力。早就大手大腳習慣了的我們,怎麼可能節約著用錢呢。很快,李梅的錢就花光了。沒有生存能力的她做起了最下賤的一門行業就是賣皮肉。我想,當時我還是幸災樂禍地,因為爸爸那寶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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