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三章 張三李四(第1/1 頁)
話說,我靠自己的本事考中了進士,當了舉人。本是光宗耀祖的事,事情也傳開了,家中老母,父親,誰都知道。都不免來賀喜,提著大包小包的來送禮。
哥哥見此,心中有些酸酸的,我一眼就能看出來。哥哥說道,下次科舉考試,能不能通融通融。幫我一把,一起也中舉,了了心中心願。我連忙說道,那怎麼敢,我在這朝中為官,本著公正廉潔,兩袖清風。怎麼敢破例,走後門。
哥哥見此,多般哀求。我也只能拒絕,不敢擅自答應。
最後只能不了了之。沒有辦法,聖上是好聖上,兩袖清風。不敢做非法的事。
這朝中為官也不是容易的事。雖然考中了舉人,但也只能分個地方小吏,噹噹。
到了走馬上任的時間,全縣的人都來送我。真是感覺到莫名的,光宗耀祖。
不遠萬里來到這鵝縣上任。
鵝縣的人也都來接見這位縣太爺。我就成為了這個縣的老爺。
好日子過了幾天,就有人來告狀。
告狀何人,有何冤屈。
本名張三,因為地裡中的小麥被人收走,前來告狀。告狀被告叫李四。
李四說道,小人冤枉,我哪來的那麼大膽,都是自己家的小麥我才收走,根本就沒有拿張三的麥子。
不行,讓大人去查個清楚,看看張三家的小麥還在不在。我到底言非屬實。
大人這就派人去查。查案的捕頭,回來就說道。張三家的麥子完好無損,沒有一點點損失。
張三見狀,連忙把大人,往一邊拉扯,拉到後堂角落。說只要按他的意思,斷案就給我黃金前兩。我斷然拒接了。見狀我也是明白了。
這等枉法的事我豈能幹。
話說到這裡,張三看沒有辦法顯然是急眼了。
我就嚴厲的問,明知不是你家的米,非要說是你的所因為何。
誰讓那李四。家中本來只有幾畝薄田,現在日子過好了。購置了幾件大瓦房。娶了老婆,有了孩子。用上學的本事,還在城裡的店裡當了賬房先生。讓人好生羨慕。
原來就是妒忌李四,我說道。
罰張三杖擊三十,退堂。
縣上的案子都是些,小案。沒有什麼人命關天的大案。只要我能守住自己的本分。就能得到這鵝縣老百姓的擁護。
話說我也是一隻都這麼幹的。
再說我的那位哥哥,再去科舉,也沒有高中,四處打聽看有沒有特別之法。都直言,聖上威名,都不敢枉法。
最後也不知道怎麼樣了。考一次又一次。都沒有什麼結果,我也不敢幫他。平公執法。
這朝中的事也就這些。過些天就到了八月十五,又到賞月的時間。
聖上叫我等一起進京,來看今年八月十五的月亮。和我隨行的官員都帶了不少東西,唯獨我和幾位大臣沒有拿什麼東西。
聖上見了也不奇怪,還連連誇我等,清廉。是好官。有這樣的聖上感覺身上自在了很多。原來仙人的第二世,是一位好官。也是靠自己,在這個亂世中生存,靠自己渡過難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