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部分(第2/4 頁)
的口袋裡,慢條斯理的,漠然的,不慌不忙的走著。瘦瘦長長的影子不留痕跡的滑過了燈光燦爛的街頭。在萬萬千千匆忙的人群裡,她是個毫不引人注意的小角色。
風很大,秋末冬初的天氣,一到了晚上,就顯得特別的寒意深深。思薇披著那件米色的、學生樣式的舊風衣,似乎抵禦不了多少寒氣。可是,對於那撲進衣襟裡的風,就像對於周遭的人群,以及時時在她身邊狂按喇叭招攬生意的計程車一樣,她都同樣的滿不在乎和漠不關心。穿過了衡陽街,轉入了成都路,霓虹燈好象更亮了。慢慢的踱著步子,她耳邊彷彿又響起了霈的聲音:“算算看,思薇,整個臺北市有多少街道上,有我們共同走過的足跡?”
真的,有多少街道?在去年的秋天,以及再前一年的秋天,他們都並肩走過,每一條街,每一條小巷。她的手插在他的風衣口袋裡,讓他的大手握著。迎著惻惻輕寒的風,有時,還有些兒迷迷濛濛的細雨。他們走過那些街道,從人多的地方,走到人少的地方,從大街轉入小巷。緩緩的、慢慢的走著,什麼目的都沒有,只為了享受那份共有的時間,和那份共有的夜色。
“思薇,冷嗎?”
他常常側過頭來,輕輕的問一句。不!不會冷,走在他的身邊,她從沒有覺得過冷。雖然每次和他分手後,回到家中緊密的小屋裡,她反倒會覺得一屋子盛著的都是冷。但,在他旁邊,她從不知道冷。
街頭漫遊的習慣,是因他而養成的,和他認識之後,幾乎每隔一兩天,就要共同在街頭漫步一次。風是那樣的柔,夜是那麼的美,她領略了過多的東西,常暗暗希望時間停駐,她能這樣和他並肩走一輩子。但是,時間沒有停駐,她也沒有和他走一輩子,他單獨的走了,那是去年的冬天──他遠渡重洋,去完成他的學業,把一切未來團聚的美夢,拋給了她。
他剛走的那一段時間,她根本不知道做些什麼好,整天只能懶洋洋的守著信箱,神經兮兮的哭溼一條條的小手帕。然後,他來信了,說:“傻嗎?思薇,我何嘗離開了你?你身邊不是處處都有我的影子?你的小書房,我流連過,你的小花園,我徘徊過,你的詩集裡,有我批閱的小字,你的日記中,有我增添的心跡。在青龍咖啡館,我們曾經互相依偎,在許多電影院,我們曾經一塊兒欣賞……還有那些街道,處處有我們共同走過的足跡!傻嗎?思薇,別以為你的眼淚我看不到,你不知道你哭得我多心疼……別傻了,思薇,你生活中每一個片段裡都有我,灑脫些,我不是和你在一塊兒嗎?……”
看了信,她哭得更加傷心,哭得像個十足的小傻瓜。然後,她試著在各處去找尋他,小書房、小花園、青龍咖啡館、電影院以及那一條條的街道!但是,她尋到的只是蕭索和冷清。一個人走在街上,什麼都不對勁,走不完的孤獨,走不完的寂寞,回憶中甜蜜的一點一滴全化為苦澀。他不在身邊!
虛幻的影子填不了實在的空虛。有那麼長一段時間,她整晚整晚的躑躅在街頭,讓步行使自己疲倦。可是,她很快的就放棄了這徒然的找尋,把自己關回到小屋之中,認命的守著寂寞,開始單調而專一的等待,等待他的信,也等待他的人。
等待了多久?從去年的冬天到現在!而今,她又開始躑躅街頭了,她必須找尋,往日共有的時光和共有的夜,還有沒有一絲一毫他遺留的痕跡?在她的風衣口袋裡,他三天前寄來的那封信仍然在握,她已可以背出那上面的每一個字,但她依舊不時的要抽出來再看一遍,那是他的字,是他愛用的綠色原子筆,也是他慣用的湖色信箋!但,信中的字字句句,對她卻那樣生疏:“請原諒我,思薇,你是個好女孩,你會找到比我更好的丈夫。思薇,罵我吧,責備我吧,看不起我吧,我無話可說,也無以為自己找尋原諒的理由……思薇,錯誤的發生是因為這異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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