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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之後,《越獄》也緊隨著出了第三季。為了看邁克爾怎樣逃出生天玩弄整個美聯邦於股掌之間,當然也為了貪念文特沃斯&;#8226;米勒的絕色笑容,我擯棄了一貫的原則,每週都追著看。時至今日,我還是不得不說,《越獄》精彩,編劇匠心過人。
再後來,我就在讀《野外生存》了。
機緣巧合,在《野外生存》進入我的視線之前,我看了英國的著名恐怖片《黑暗侵襲》。我想,凡是有點恐怖片閱歷的恐怖迷們,是不會不知道這部大名鼎鼎備受關注的電影的吧。至今我還記得,當那個異形怪獸迅捷無比地出現在朱諾後面時,我膽小的妹妹一聲尖叫,義無反顧一腳把我遠遠踹了開去。我還記得影片最後,莎拉跪在地上抬起頭,深深地凝視著自己的面前。在她對面,她乖巧的女兒對她綻放了一個甜美的笑容,看得我一陣雞皮疙瘩毫不猶豫地遍佈全身。我想真正的恐怖不是血腥的畫面突如其來的音效,也不是白衣飄飄的怨靈和遍地屍骨的悽慘嗚咽,真正的恐怖,其實是人心。
有一種恐懼,有時它早已住在了你的心底。你一直無法正視它,是因為它一直都在,在等待一個時機,一躍而起,揭竿倒戈,將你毫不留情地打倒在地。然後作者便告訴我說,他的小說結構宏大,講述了一個傳奇心理師歷險的故事,並且在後續故事裡,你將見到《24小時》與《越獄》的完美結合。
我當時很是震驚了一下。我在心底想著傑克沉著冷靜地度過一個又一個不眠不休的24小時之後,與邁克爾的完美結合,會是怎樣的一種詭異情形。
在我的強烈要求之下,作者發來了他的小說大綱。看完之後我對著空氣沉默了一會兒,暗暗地想,也許,一不小心,這本書就會火起來。很明顯,它具備了一本通俗小說流行的一切因素。
首先,這本書精彩。
通俗小說最大的功過就是注重情節。斯蒂芬&;#8226;金在全世界有那麼多擁躉,與這點密不可分。現在通俗文學興隆發展,蒸蒸日上,生命力旺盛,自然有它興盛的道理。而張軍說,他著力於塑造極限心理懸疑氣氛,但追求合乎邏輯的合理解釋,產生意料之外,情理之中的閱讀感覺。我喜歡這種題材,因為我一直都深信,最好看的,其實是人的勾心鬥角爾虞我詐。我不喜歡鬼怪類小說,是因為當作者沒有思路沒有藉口解釋編造得光怪陸離的小說時,會以神奇力量來糊弄過去。與其如此,倒不如去看科幻小說。我喜歡認真的作者。這本身就是一種對讀者負責的態度。
然後,這本書奇妙。
奇,則為不落俗套。野外生存的題材之前也不是沒有人想到過。魯濱遜也許就是野外生存的鼻祖,各種探險類電影也叢出不窮,但是在中國的文藝界,這類題材還甚少被涉及。可以說,作者選取了這樣一種題材,本身就是一個讓人眼睛一亮的點。當年《鬼吹燈》紅頭半邊天,甚至引領了盜墓小說盛極一時的狀況,無疑是因為他開創了一個新的領域。而野外生存是否會開創野外探險類小說的先河,尚需拭目以待。
但是這本書自然有他過人的地方。至少作者的立足點就是一種欣欣向榮的心態——不會拐著彎跟讀者過不去,不會一直陰鬱著叫人看一眼都難過半天。我喜歡這種帶著點溫暖氣息的作品,儘管它本質上是一部驚悚推理小說。這本書是一個系列。孤島生存只是開篇,後面的故事會越來越精彩,而我很期待。
再來說說前面的一堆伏筆。也就是對比一下野外生存與大牌編劇們的區別。
動人不是一個形容詞,而是一個動詞。動人者,動人心。同樣為野外探險類題材,《黑暗侵襲》則更傾向於人性的探討,傾向於表達更深從面上的東西。這是野外生存所欠缺的東西。無疑,這部小說場面宏大,構述也宏大,情節緊湊,步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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