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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就有男性惑力。”
對於前者,我還可以接受,但後面那一句,我可不敢苟同。
別的不說,就以街頭上那些可惡復可憐的流浪漢來說,他們可能好幾年也不洗一次澡,臉上的鬍子又多又亂,難道這也算是男性的魅力嗎?
以我看來,並不是每個男人都適合留鬍子的,我就是其中之一。
所以,只要鬍子稍微長一點點,我就要用剪刀把它剪得乾乾淨淨,最少,整個人會變得精神煥發起來。
每一天,當我爬起床之後,第一件事就是把唱機開動,讓柔和悅耳的音樂使我的腦筋早一點從沉睡中清醒。
這是一件很有效的法子,保證百試百靈。
然後,我就用剪刀修理自己的鬍子。
對我來說,鬍子是多餘的,就像是許多許多煩惱一樣,有它們的存在簡直是快樂人生裡最大的諷刺。
鬍子再多餘,我還可以揮剪剪掉它,但煩惱卻往往是揮之不去剪之不掉,想忘記也忘不了的。
這一天,當我正在剪鬍子的時候,心裡忽發奇想:“倘若連煩惱也可以一併剪掉,那就好得很了。”
若然真的可以,當然最好,但這卻偏偏是不可能的。
剪掉鬍子後,再看看腕錶,已經是上午十一點二十三分了。
我懶洋洋地披上了外衣,漫無目的地走出了門口。
風還在吹,雨還在灑,我的腳步再也不像是在跳芭蕾舞,而是彷佛正在泥濘裡耕田。
我沒有帶雨傘,那是因為雨點已愈來愈細小,我肯定自己絕不會變成一個落湯雞。
我在街上逛了一會,忽然覺得有點口乾,很想喝一杯燙熱的檸檬茶。
於是,我轉過一條街道,向芳芳餐廳走了過去。
芳芳餐廳的老闆是個很胖的胖子,又是一個標準的足球迷,我選擇這裡喝茶,其實是想找他聊聊天,談談最近的幾場足球比賽。
但我還沒有走到餐廳,就已看見了一件意外的事。
這件意外的事,其實並不怎麼嚴重。
我在街角轉口處,看見一輛計程車剛好停了下來,接著一個戴著雨帽的男人匆匆跳下車,然後冒冒失失地走上行人道。
而這時候,一個大概四五十歲的中年婦人,也冒冒失失地在街上游逛著。
於是,兩個冒冒失失的人,就這樣湊巧地相撞在一起。
那婦人甚是瘦削,雖然那一撞之力並不怎麼猛烈,但她還是一碰即跌,仰天跌倒在地上。
那個戴著雨帽的男人吃了一驚,連忙道歉不迭。
這時候,我本來想去喝檸檬茶的,但這一幕“人撞人”的小意外,卻把我的腳步阻留下來。
那男人大概二十七八歲左右,比我年輕一點點,但卻蓄著“獨行快”奇連伊士活一般的鬍子。
只不過奇連伊土話的鬍子是金金黃黃的,而他的鬍子卻和眼睛一般烏黑。
並不是每個人都適宜蓄鬍子的,以我看來,就認為這人若刮掉所有的鬍子,一定會比現在英俊佩灑得多。
也許,我對年青人蓄鬍子總是有點偏見。
但這隻能算是審美的觀點與角度而已,在整體而論,我是絕不會因為別人蓄有鬍子,就對他整個人都產生偏見的。
就像這個戴著雨帽的年青人,雖然我一點也不欣賞他的鬍子,但卻很欣賞他撞倒人之後的態度。
那中年婦人給撞跌,一方面固然是由於湊巧,但另一個更重要的因素,就是兩人都沒有注意到行人路上的情況。
所以,那年青人縱有疏忽,這婦人也同樣是難辭其咎。
但是那婦人很兇,當她給拉跌後,就一直大吵大鬧,說那年青人是故意撞過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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