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部分(第3/5 頁)
察覺出我的疑慮,轉身就要回避到屋裡。我攔住了他,一瞬間有了決定,我光明正大做生意、僱用人,沒什麼要躲藏的。
我對吳居藍小聲說:“我的好朋友,人很好,待會兒介紹你們認識。”說完,幾步跑去開了門。
“小螺,不要做飯了,今天晚上去外面吃。”江易盛一邊說話,一邊走進門。
他身後還跟著兩個人,一個穿著連衣裙的年輕女子,長髮披肩、身段窈窕、臉容秀美;一個戴著眼鏡、氣質斯文、舉止有禮的男人,竟然是昨日見過的周不聞律師。
我愣了一下,客氣地先和周不聞打招呼:“周律師,您好。”
江易盛哈哈大笑,搭著周不聞的肩說:“好可憐,真的是對面不相識呢!小螺,你仔細看看,真的不認識他了?”
周不聞微笑地看著我,和昨日那種疏離客氣的職業性微笑截然不同,他的笑帶著真正的喜悅,甚至有幾分緊張期待。我滿心困惑,恨不得踹一腳故弄玄虛的江易盛,卻慣於裝腔作勢,禮貌地笑著說:“周律師,我們昨天剛見過,怎麼會不認識?”
江易盛怪聲怪調地長嘆了口氣,剛要出聲,周不聞拉了下江易盛的胳膊,阻止了他的話。周不聞凝視著我,微笑著說:“小螺,是我,大頭。”
我臉上禮貌的笑立即消失了,震驚地看著周不聞。
李大頭,原名李敬,我少年時代最好的朋友。記憶中的他,瘦瘦的身子、大大的頭、長腿長腳,配上幾分猙獰的兇狠表情,學校裡沒有人敢惹他。眼前的這個男子,身材頎長、彬彬有禮,細看下除了眉眼有幾分似曾相識,再找不到記憶中的樣子。
我十歲那年,因為爸爸再婚、繼母懷孕,侷促的家裡再沒有我的容身之地,被爺爺接回了老家。我不會說閩南話,也不會說黎族話,一口字正腔圓的普通話,在學校裡十分惹人注意。剛開始同學還對我又好奇又羨慕,可很快爸爸不要我、媽媽跟野男人跑掉的訊息就在學校裡傳開了,同學們的好奇羨慕變成了憐憫鄙夷。那時候,我像只刺蝟一樣,用尖銳的反擊去保護自己支離破碎的自尊,沒多久就變成了同學們的眼中釘、肉中刺,作業本被扔進廁所,放學路上被吐口水,甚至有男同學捉了蛇放到我書包裡……長大後回過頭看,不過是小孩子的惡作劇,可那些惡作劇讓當年的我如同身處地獄,直到李大頭搬來。
他和我一樣,會說字正腔圓的普通話,沒有爸爸,也沒有媽媽,和奶奶生活在一起。不過,他沒有父母,並不是因為父母離婚,而是因為爸爸死了。某段時間,我曾很偏激地想,我寧可像他一樣,至少想起來時,爸爸是不得不離開我,而不是主動遺棄了我。
他和我一樣都是睚眥必報的人,但也許因為他是男生,也許因為他沒有和繼父、繼母生活的經驗,他的反擊都是光明正大的,不像我,總是拐彎抹角。他很會打架,一個人能幹倒三個欺負他的高年級男生,不管你罵他什麼,反正他會打到你服了他,他用純粹的力量讓所有人不敢再惹他。
李大頭比我高三個年級,雖然兩人都住在媽祖街,上學放學時,常常能看到彼此,但完全沒有交集。直到有一次,我被同學圍堵在學校的小樹林裡,逼問我“你媽是不是跟著野男人跑了”,李大頭突然出現,粗暴地趕跑了所有人,警告他們不許再招惹我,否則他見一次打一次。
從此,我就跟著李大頭混了。漸漸地,我們學會了閩南話,也會講一點點黎語,融入了海島生活。後來,還和同一條街上真正的土著江易盛成了好朋友。
三人在一起玩了三年多,好得無分彼此、幾乎同穿一條褲子,直到我十三歲那年收到了李大頭的情書,才突然意識到我是女生、他是男生。面對李大頭歪歪扭扭的“我喜歡你”幾個字,我完全傻掉,完全不知道該如何回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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