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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這在豪門世家是再平常不過的事,只有她才會當天大的事一樣,好似自己的世界發生了大地震。
她曾當著王夫人的面答應可以納妾,但那是她主動為王亨納,和王亨自己想納妾,結局雖然相同,本質有天壤之別。前者是她為了他們的愛,向世俗妥協;後者是他背叛了他們的愛,她還有妥協的必要嗎?
她想起王夫人的經歷,覺得自己成了王夫人第二。
王夫人背後有孟家支援,尚且落得如此下場,她有什麼?她背後沒有顯赫的家世為她撐腰,再失去王亨的愛,下場將比王夫人還不如。
王亨怕她在佛堂沒有信箋信封,都讓墨雲給她帶來了,考慮不可謂不周到。她冷靜地回信,問他可還記得自己的誓言:馨兒死,我死;馨兒活,我活!這麼快就忘了嗎?
王亨來信說,他並沒有忘,責怪她不肯理解他難處。
她譏諷他口不由心,為何不乾脆娶孟清泉為妻呢?把自己養在外面不許見人,金屋藏嬌,豈不更加完美!
來來去去越吵越兇,她被他傷得體無完膚。
她不再堅強,無聲流淚怕哭得大聲被外面的棋媽媽聽見忽一眼看見墨雲臥在蒲團邊上,那火氣就衝著狗去了,她用力揪住狗耳朵,罵道:“你主子不是東西,是豬;你是狗,都不是好東西!”
狗是人類最忠實的夥伴,忠誠度比人要高多了,墨雲無故被小主人責罰,並不跑開,嘴裡嗚咽著,甚為委屈。
她見了又傷心,抱住狗頭啜泣。
黑狗輕輕地蹭她,伸出狗舌頭舔她小手。
若是在以前,她定會拿開手,不讓它添,再嬌聲責罵它大膽;然今天她沒有嫌棄它,她落到如今這地步,只剩下這狗來安慰她,她除了感動,有什麼資格嫌棄它?
她哽咽道:“我就是傻逼,竟然相信一個小男孩的愛情。”少年人的感情如雨後彩虹,雖絢爛卻不能長久,很容易變。所謂的初戀,只是留待以後來回憶的。
她終下定決心離開王家、離開他。
心已碎,耗在這裡純屬自虐。
外面天大地大,她為何要吊死在這棵樹上?她愛他入骨,不代表這份愛卑微。若是她前世欠了他的,今生為他所做的,足夠償還這份情債了。
她便開始收拾行裝。
真好笑,當初她計劃逃走時,尚未行動就開始模擬打包,想著帶哪些珠寶;今日真要走了,她卻什麼也不想帶,哪怕多帶一樣東西都會讓她覺得不堪負荷。
她現在急於要減負,不是增加負荷。
她把供桌上的饅頭點心等吃的用桌布包了些,想帶銀子也沒有,紙錢倒是有,可惜活人的世界不流通冥幣。
想了想,她從脖頸中掏出一直隨身配帶的血玉鴛鴦猶豫起來。鴛鴦只剩一隻了,另外一隻給了王亨,真正成為他們的定情信物。她什麼都不想帶,然要她把這血玉鴛鴦解下來,她卻又很捨不得,矛盾之極!
最後,她給自己找了個藉口:她什麼都沒帶,還不能帶走這個嗎?到外面換點銀子也好。她不是捨不得,是沒工夫也不能回房去取盤纏,去了就會驚動人,所以只好把這鴛鴦帶走了。給自己找好了理由,她心安理得地把鴛鴦又塞進胸口,貼肉靠著,才踏實了。
最後,她給王亨寫了回信,要與他相忘於江湖,然後便帶著墨雲從窗戶翻出祠堂,溜出王家,進山去了。
她能順利地溜出去,全賴那幾年跟著王亨四處亂竄鍛鍊的機敏和手段。她除了一包袱吃的和幾根蠟燭火摺子,連件換洗衣物都沒帶,身上穿著粉色金線繡牡丹小襖和裙子、粉緞繡鞋,鞋面綴著三顆珍珠穿的珠花,風寒露重,也沒系披風。這一身是王亨為她挑選的衣料並叫人縫製的。細條條嬌小的人兒行走在夜色中,像貓兒一樣輕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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