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9部分(第3/3 頁)
你,我才能放心。”
張氏看著荷花,介面道:“從前我就知道你是個聰明的,雖然有時候未免有些孤傲,可到底不會去害別人,分內的事,即便不講情義,你也會做得妥妥帖帖,不讓人有話說。以後真若有不幸,想來你也不會讓趙姨娘與阿齊一家風餐露宿。今天把家底都亮給你們,你們去拜拜祖先罷……”
後面還說了並不重要,荷花只知道,他們這是要分家了?還得了大部分財產,郝大海與張氏把整個家都押在他們身上了!就像在交代後事一樣!
“公公、婆婆,為什麼……?大哥若有意外,我們豈能周全?”荷花忍不住問。
張氏一動不動地盯著荷花,神色一片嚴厲:“總是一點念想。儘管阿齊真的到了走投無路,要靠你們的時候,分不分家你們都逃不過。這三千兩金子,一半給你們用,剩下的你們要找條退路,不到萬不得已的時候,你們都把這事爛在肚子裡!”
“爹,娘,我們知道該怎麼做。”小寶又拉著荷花磕了一個頭,才恭恭敬敬站起來。
三千兩金子在手,再加上年前分得的地和鋪子,荷花還從來沒有這麼有錢過。也從來沒有這麼沉重過。
小寶看她擔憂的樣子,在她耳邊哈口氣道:“你若覺得燙手,就全部交給我好了。”
荷花道:“你想要怎麼做?”
“挖個洞,埋起來!”
荷花白他一眼,小寶忙正色道:“你忘了,我以前跑過船的?海上有很多小島,我已經託人去找了,比打洞還要管用!”
竟然可以出洋?
荷花這下算是真的安心了。又想到郝大海這兩天還在到處找信得過的師爺要給阿齊送過去,張氏除了帶孩子,竟然一心禮佛,基本上不管其他事了,趙氏反倒接管了家裡的大小事務。
真是可憐天下父母心,可這世上,哪裡有雙全的法子?荷花嘆一口氣道:“小寶,公公婆婆為什麼不乾脆阻止大哥當官呢?”
小寶想了一會兒道:“總是要有一個希望吧,希望他能好好的。再說,還能把他關在院子裡不許進出嗎?他總要出來做事的,必然會遇到各種各樣的兇險與麻煩。也許,見世面見得多了,碰壁碰得多了,心境自然也開闊了。古人不是說,路漫漫其修遠兮,吾將上下而求索?”
荷花挽著他的手臂,看到外面一片春光燦爛。
======
(正文完)
歡迎點選新文:
耽美:
言情:
作者有話要說:
唐律規定,如祖父母、父母在世,子孫自立戶頭,分財自過,要各受三年徒刑,如果是祖父母、父母提議分家的,祖父母、父母要各受兩年徒刑(《唐律疏議·戶婚·子孫不得別籍》)。
明朝沿襲了唐朝的律條,也即堅持子孫不得要求分家的規定。但民間私下進行,子孫要分家,父祖不告發,並不治罪,所以它並不能完全阻止父子分家現象的發生。
請注意“私下”,官方是以分戶籍為準的,但很多時候,古人分家不分戶籍,有時候,卻是分了戶籍而同居,所以古代,很複雜,咳咳……
一般有的人是拜拜祖先,找幾個見證人就算……
更多精彩好書,更多電子書,請登陸……。。
本章未完,點選下一頁繼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