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章(第5/5 頁)
洛琪:“還沒好。”
() “還有多少沒整理?”
“一半。”被大伯母氣的,耽誤了十幾分鍾,工作效率也不如平時,原本該整理好的資料才整理了一半。
“過來。”蔣盛和掛電話。
洛琪放下滑鼠,以赴死的心情去了老闆的辦公室。
蔣盛和直直看著她,“為什麼沒完成?以你的工作效率,不該拖到現在。我要聽理由,不是謊言。”
洛琪知道老闆誤會了,以為她又是因為裴時霄才耽誤工作。
這個時候道歉沒用,只能補救工作,“是家裡的事,已經解決,半小時後我把資料給您。”
蔣盛和一言不發。
看老闆的表情,這個解釋根本敷衍不過去。她們家欠債的事,老闆知道,當初她去遠維資本實習,就是因為交不起學費,還要再賺生活費。她家公司破產,他和蔣司尋都清楚。
欠債不丟人,她又不是故意不還。
洛琪實話實話:“是因為大伯母的一通電話。我們家欠她家一千多萬,她家公司之前跟裴家有合作,現在合作終止。大伯母催我還錢,其實是變相逼我複合。”
蔣盛和問:“用了你大伯家的錢,約定幾年還上?”
“我爸在借條上寫的還款期限是五年。”本來三四年能還上,父親當時想給她攢一年的嫁妝,於是將還款期限往後推了一年。聽母親說,當時堂哥不要借條,說一家人不見外。是父親主動打了借條,還寫上了利息怎麼算,把借條給了大伯母。她又道:“分手後,我答應他們,三年還上。”
“你大伯母為了逼你複合,給你多長期限?”
“兩個月內。我沒理會她,還是按原計劃三年還清。”
蔣盛和頷首,表示知道。既然是大伯母用手段逼她複合,不會輕易罷休,“你大伯母再找你,讓她去起訴,代理律師公司給你安排,遠維的律師團隊,一連六年無敗訴記錄。”
洛琪:“”
律師她用不到,就算大伯母想用起訴來嚇唬她,大伯和堂哥也不會同意,但依舊感激:“謝謝蔣總。”
蔣盛和安靜片刻,找了一個她容易接受且不需要欠太多人情的方式,替她解燃眉之急,“你是蔣董為數不多比較在意的人,我跟你搭檔也默契,於公於私都希望你能一直留在遠維,所以如果哪天你又決定一次性還錢,可以向公司申請預支未來五年的年薪,我給你簽字擔保,能申請下來。”
洛琪沒料到老闆主動幫她想辦法,她不會預支工資,預支五年的工資就跟當初蔣月如要把她空降到遠維資本一樣,不合規矩,會讓老闆很麻煩。
他跟蔣董一樣,對她的好她無以回報,只能加倍工作,“蔣總,我去整理資料,最多半小時給您送來。”
她現在心情應該很不好,他想陪陪她,“拿過來我跟你一起整理,節省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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