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章 孝文字紀(見解與大綱)(第1/2 頁)
《史記》孝文字紀
孝文帝從代國來京城登基,在位二十三年,宮室、園林、狗馬、服飾、車駕等等,什麼都沒有增加。但凡有對百姓不便的事情,就予以廢止,以利民生。文帝曾兩次下詔,開放皇家園林的池澤,供百姓種莊稼,並抽調三千名宮女,賞賜給沒有妻子的單身漢。他還經常巡視各地,安撫百姓,體察民間的疾苦。
文帝從代國到京城時,車駕經過渭橋,有一人突然從橋下跑出來,使文帝乘坐的車馬受到驚嚇。於是文帝命令侍從將這個人抓起來,交給廷尉治罪。廷尉奏報說:“這個人犯了蹕越罪,應受死刑。”文帝說:“這個人之所以驚嚇我的馬,也許是因為他聽說了我畏懼匈奴,擔心我的車駕受損,才這樣做的吧。再說,像這樣的百姓,竟然如此關心我,我為什麼要殺他呢?”於是文帝命令廷尉放了這個人。
文帝在位時,曾有一位新豐的倉令淳于意犯罪,應當受刑,詔令押送他到長安。太倉公沒有兒子,只有五個女兒。他被押走時,罵道:“生女兒不生兒子,遇到緊急情況,一點忙也幫不上!”他的小女兒緹縈聽了這話,非常悲傷,就跟父親一起到長安去。她找到皇帝上書說:“我的父親做官時,齊地的人都說他廉潔公平,如今犯了罪,應當受刑。我為受刑而死的人不能復生感到悲痛,受刑致殘的人也不能再長出新的肢體,即使想改過自新,也沒辦法了。我願意被收入官府,做個奴婢,來贖父親的罪,讓他能有個改過自新的機會。”漢文帝看到上書後,很憐憫和同情緹縈的孝心,就下詔說:“我聽說虞舜時,有個犯人叫皋陶,他犯了罪,但虞舜卻想讓他活著改過自新。現在淳于意犯罪應當受刑,我憐憫他,想讓他活著改過自新。”於是下令赦免了淳于意的罪,並任命他做了宮廷裡的宦者。
文帝又憐憫淮南王劉長,劉長因為謀反的罪被流放到蜀郡嚴道縣,途中死去。文帝知道這件事後,就殺了幾個參與審理此案的官吏,並封劉長的四個兒子為列侯。劉長的妃子們如果嫁給別人的,文帝又命令有關部門都免去了她們終生的徭役。
孝文帝后元六年,文帝病了,病情日益嚴重。他就任命宋昌為衛將軍,統領南北兩軍,又任命周亞夫為車騎將軍,駐紮在細柳;任命皇子劉禮為郎中令,統領皇宮的警衛。文帝又告誡說:“如果突然發生緊急情況,不要派人來找我請示。你們只要按照軍法去做就行了。”又任命中尉周勃為太尉,掌管全國軍隊。
後元七年夏,文帝在未央宮逝世。遺詔說:“我聽說天下萬物之萌生,沒有不傷害它的。所以聖王在其位,都是負陰而抱陽,衝氣以為和。治理天下,撫愛百姓,使萬民親附,天下歸心,就像水往低處流一樣,這是天下的本性,不可勉強。現在百姓生活困苦,身有飢寒,所以我的衣服也要減少,降低用度。當我逝世的時候,服喪三年,一切都按舊制辦理,不要有所改變。法律、法令、制度,有的該改,有的不該改,你們明察此事。要每天供上一次飯,不是到祭祀的時候,不要殺牛祭神。我現在很痛苦,今天特地明白告訴你們。其他的事,都由丞相、太尉、御史大夫和列侯、中二千石、諸侯相商議辦理吧。”
丞相陳平、太尉周勃等人奏言說:“高祖皇帝規定,諸侯王、列侯、公主、皇室成員和大臣們,如果死了,都要令民間的女子為他們殉葬,讓死者的妃妾們殉葬在墓中,所以自從文帝即位以來,就廢除了這條法令。現在陛下逝世,又下詔令不許殺牛祭神,以體現聖明的德政。但百姓還不明白這個道理,恐怕天下各地會因此產生疑慮。所以我們認為,應該為陛下樹立一個繼嗣之君,然後才能奉承執行聖明的遺詔。”於是,他們就尊奉太子劉啟繼承皇位,這就是孝景皇帝。九月,孝文帝在霸陵安葬。
孝景皇帝元年十月,制詔御史:“我聽說,明君治理天下,為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