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部分(第2/5 頁)
店屋頂
「呀!你這小鬼!王八蛋!」天哪!她的香奈兒!
尖叫的後果是全店所有人的怒視,以及兩名小嬰兒嚇哭的聲音。當場將寧靜的夜晚化為一場災難。
而這時,更大的混亂產生了!
就在中年婦人要低頭抱起搖籃中的兒子安撫時,一名女子不知由何方衝來,當場提了小搖籃便跑,直直衝往紅茶店的大門。
「你幹什麼?!放開我兒子!」中年婦人尖叫地追了出去。
天哪!在眾目睽睽之下搶嬰兒?!找死不是?
果然,機靈的服務生立即將電動門的感應器關掉,讓那名擄嬰的現行犯當場成了 中鱉,狠狠撞上玻璃門不說,還被人押解住。要不是她是女人,早被人揍去半條命了。
「不……不要報警!我……我只是開玩笑的啦!」小糖絕望地看店主撥一一0,轉而對著錢思詩想要求救,不料一紀拳頭已讓她鼻血如噴泉般的濺出。
中年婦人抱過兒子,臉色蒼白且鐵青:
「我先生是第X分局的副局長,你等著坐牢吧!」
「思詩……救我……我這是在幫你呀……」小糖眼淚鼻水直落,卻怎麼也見不到共犯的人影。
孫束雅心中暗自一驚,轉身要找錢思詩,卻見她不知土遁到哪邊去了。
「呀呀……」止住哭的李毓好奇地指著哭得一臉血紅的人,拉著母親的長髮叫著。
她心悸地親吻兒子,摟得更緊。
那是錢思詩的目的嗎?搶人勒贖?還是販賣嬰兒?她……居然會做這種事?她們畢竟是無怨無仇的老同學呀!要使壞也犯不著找她下手,而根本上,她連這樣的念頭也不該有!太過分了。
能將「小玩笑」開成社會新聞,實在不是簡單的本事。再把單純的擄人勒贖或販賣事件扯出一間明為孤兒院、暗裡則為販嬰集團的大案,更是大大的意外。
結果是 差點被擄的那名小孩的爹,因破獲大案而榮升局長之職;是本事件中最大受益者兼原受害人。
結果是 企圖擄人的李玉糖琅鐺入獄,並且提供了一名共犯的名字,方便警方為她找來蹲苦窯的伴。
可惜沒有證據證明錢思詩有涉入此案。畢竟她壓根不認得受害家屬的任何一個人,嫌犯的供詞因而全然被推翻。雖基本上無罪,但隨時等著上法院的心情可不好受。
七上八下的心也夠錢思詩心魂俱裂了。
所以說要做壞事也得看天分,沒有那種腦袋還是少動那種心思,壞事豈是人人做得?
烏龍綁架案落幕了,但不代表無罪的她會好過到哪裡去。惹到了李、孫兩家,沒有一個會有好下場。
她得防著孫琳琳率混混太保前來堵人;也必須防著李舉韶的痛毆。後來她更知道,李家大兄在上流社會有其奇怪的影響力 讓鉅富千金對他千依百順兼排擠他討厭的人。所以她的「生意」一落千丈,找不到乾爹,也吊不到凱子付夜渡資。
嚇得她躲在公寓不敢出門,連電話也不敢接;要不是公訴纏身,她早飛到國外避風頭了。學校那邊當然也沒敢去,上了社會版頭條,哪裡有臉見人?
她真的沒料到事情會弄得這麼大,起先也不過是基於妒意所起的一個小小玩笑而已。
都怪小糖壞事!造成了如今這種嚴重的後果。
吃著已涼的泡麵,錢思詩第一萬次的詛咒!
10
小李毓差點被綁架的事沒敢給兩方家長知曉。夫妻倆怕被罵成臭頭,更怕被宣判「禁治產」 禁止治理自己生產的物品,也就是李毓啦。
頂多讓雙方的大哥大姊們知曉而已。照顧李毓的工作當然更加的緊密;累慘了大人,最輕鬆的當然是備受寵愛的小祖宗了。
本章未完,點選下一頁繼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