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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的文化表現和文化影響;它還包括了為旅遊者提供產品和服務的資源文化和服務文化的內容。因此;旅遊文化是以旅遊活動為核心而形成的。
(二)旅遊活動本身就是一種文化現象
如前所述;從本質和功能上說;旅遊活動本身具有文化屬性。雖然它必須以支付必要的花費為前提——以經濟形式表現出來;但從本質上說;“旅遊者在旅遊過程中所追求的是文化享受”;經濟在旅遊活動中僅僅是起保障作用;“文化和精神享受才是主要目的”;“旅遊的主旨和內涵;主要是文化”。因此;旅遊活動實際上是一種以一定的經濟支出為前提的文化行為。
(三)旅遊文化是一種融合文化;具有綜合性
旅遊文化是由客源文化、東道文化和服務文化的交流、融合而形成的一種獨立的文化形態。這種獨立文化的主體包括兩部分人:一是旅遊者;他們是客源文化的載體;二是旅遊目的地的從業人員及其他與旅遊者有直接或間接接觸的目的地接待人員和工作人員;他們是東道文化和服務文化的載體。二者在旅遊或為旅遊者提供服務的過程中發生關係;共同促進了文化的交流;創造了旅遊文化。因此;無論是從旅遊文化的內容;還是從旅遊文化的形成過程來看;它都具有綜合性的特徵。
(四)旅遊文化是一種衝突文化;具有矛盾性
旅遊文化是在不同文化的衝突中產生的;而且即使是在旅遊文化內部也同樣存在著矛盾衝突。旅遊者來自不同的地區和民族;其思想觀念、生活習俗和行為規範等都必然帶有其民族特色。在旅遊過程中;他們雖然可以在一定程度上接受東道社會的某些習俗和行為規範;但從根本上說他們不可能真正完全脫離自己的傳統文化習慣;實際上他們總是傾向於用自己的標準來判斷所接觸、觀察到的各種文化現象;把與自己的價值觀相矛盾的習慣和信仰視為不開化和野蠻;而讚揚和接受與自己的價值觀相吻合的習慣和信仰。因此;旅遊者及其自身的文化是不可能完全融入到東道社會中去的;他們在東道社會永遠是一個相對獨立的群體。同時;為尊重他們的民族習慣;滿足他們的不同要求;東道社會——即使是最落後、貧窮的接待地也要建設一定的適應外來旅遊者要求或國際標準的接待設施。這樣的設施;可以向旅遊者提供他們所熟悉的環境;不降低他們的生活水準。在服務方面也要求標準化;並與旅遊者的需求保持一致和相似。這樣一來;就逐漸地使旅遊系統從該國或該地區的社會和自然生活中脫離出來;形成了一個獨立的階層——旅遊業從業人員階層。這部分人由於長期地在特殊的環境裡工作;逐漸形成了不同於當地社會的行為規範;如有較超前的意識;見多識廣;注重儀容儀表;因有較高的收入而追求高消費等等;都會與當地的生活習慣形成很大的反差;從而使他們成為當地社會中的一個特殊群體;併產生與當地傳統文化習慣的衝突。
在旅遊文化的主體內部也存在矛盾和衝突;這主要表現在服務與被服務的關係中。旅遊文化主體內部的兩部分人——旅遊者和旅遊服務人員;他們分別來自不同的國別和民族;有不同的文化背景和價值觀念;雖然由於國際旅遊業的發展已形成了一些國際通行的慣例;但來自不同文化背景的人對此的認識會有很大的差異;東道社會的物質文化也會與客源地有很多不同;這就必然導致旅遊活動中兩個主體之間圍繞服務被服務的關係而產生一定的矛盾和衝突;從而波及到旅遊文化的各個方面。
(五)旅遊文化因主體的背景而異;具有多樣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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