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部分(第2/5 頁)
同意後,俱樂部之間進行轉會。
至於說不到28歲,未宣佈退役的球員zì yóu簽約國外球隊則是足協不允許的。雖然這樣做的國外球隊並沒有,但是至少規定是這樣的。而如果違反規定,不聽足協的話,作為半官方機構的足協,只要把護照一卡,再大牌的球星也得乖乖回國——當然,如果滿足移民條件就此移民了,那就是另外一回事了。
趙亞寧從小接受的是省裡的體校的培訓,在來法國以前,因為臨海想要成立球隊,需要申請場地,才把他買到了臨海,然後派到巴黎學習——雖然那是一場不折不扣的為了地皮的騙局,但是一應手續都是合法的。
也就說,如果想讓他留在法國踢球,那麼就要挑選兩條道路中的某一條:是以培訓的名義出國,還是以轉會的名義出國。
如果以轉會的名義出國,臨海可以得到一筆轉會費,但是趙亞寧從此也就是法國的球員了。而如果是培訓的名義,那麼所屬關係更類似於租借,趙亞寧更像是臨海租借給巴黎聖rì耳曼的。
劉旺的cāo作空間也就在這裡。
臨海本來沒打算用這批球員,也就從來沒有給過他一份正式合同,沒有正式合同,自然也就談不上轉會,而可以接受zì yóu簽約。但是國內球員不能接受國外球隊的zì yóu簽約,只能接受國內的合同。這就給了劉旺可乘之機:他可以找到任何一家國內球隊,讓他們和趙亞寧簽約,然後詐巴黎聖rì耳曼一筆轉會費。
劉旺很確信趙亞寧想要出國踢球的決心,因此他也很堅定地趙亞寧願意接受這樣的安排。
但是他又不敢把臨海逼得太緊,否則臨海一怒之下直接把趙亞寧派到巴黎聖rì耳曼學習十年,一分錢不要的轉會巴黎聖rì耳曼沒有理由拒絕。
因此,他的打算就是把趙亞寧的名聲抄起來,讓他變成一個全國知名的天才,然後等巴黎一旦提出轉會要求之後,他就和臨海談判,分走一部分轉會費,否則就讓趙亞寧去別的隊,拼個魚死網破。而與此同時,他還能在這邊和巴黎聖rì耳曼談判,賺一筆經紀人介紹費,左右都撈了好處。
他的主意打得非常好,而且前期的工作也做得非常好。雖然張元覺得他不可信,但是趙亞寧卻依然覺得劉教練是個好人,在劉旺幾次和趙亞寧談及轉會的困難和麻煩之後,趙亞寧也被他騙的暈頭轉向,什麼都信他的了。
期間張元也見過趙亞寧,希望趙亞寧別那麼信劉旺,但是趙亞寧卻完全聽不入耳了。
“就算他想要錢又怎麼樣?要是我能在法國踢球,他拿錢就拿唄,我不在乎。而且你光說不信他,不信他我信誰?這亂七八糟的鬼門道這麼多,我一點也不熟悉,你說幫我也幫不上,我只能靠他。要不,你給我介紹兩個國內的記者,或者足協的官員認識?”
張元當然不認識什麼記者,也不認識什麼官員。要是認識,他也不至於淪落到踢野球的地步。因此,雖然他知道劉旺是想仗著趙亞寧騙錢,但是卻依然無可設法。
中國足壇就像是一個古怪的圈子,任何圈子以外的人,進入到裡面都是萬分艱難地。
劉旺的計劃非常成功,很快他就談妥了臨海俱樂部,讓他成為了轉會事宜的主辦人,而與此同時他也和趙亞寧達成了協議,趙亞寧也完全放心他安排的轉會。搞定了這兩面,劉旺回過頭找巴黎聖rì耳曼的時候,也就無所顧忌的獅子大開口了。
當看到他提出的三十萬歐元轉會費時,巴黎聖rì耳曼不願意再談下去了。
“這是敲詐,**裸的敲詐!”
巴黎人對此很不滿意。在他們看來,使他們發掘了趙亞寧這塊璞玉,讓他從無到有的體現出了球星的潛質,這樣的球員在原來的老東家不過只有一個青年隊合同,也敢要價三十
本章未完,點選下一頁繼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