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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首歌練完還不夠,她還得準備比賽曲目。
每一次失誤,每一次沒跟上節奏,都會讓她心生煩躁。
那個人實在是太瞭解她了,她明明只發呆了一分鐘,她就察覺出她的不對勁。
「初妹。」她溫聲笑起來,幫她合上琴蓋,「今天就別練了吧,我帶你出去玩,爸媽那裡我來幫你解釋。」
她們打車去附近的電玩城。
車上,盛初唇瓣不停張合,猶豫再三,還是忍不住轉頭:「姐,你練小提琴就不會覺得煩嗎?」
「會啊。」那個人毫不猶豫承認,「這可太正常了好嗎?我和你賭一杯奶茶,帕格尼尼肯定也有過再也不想碰小提琴的念頭,這不妨礙他成為世界著名的小提琴演奏家。」
「……」
盛初莫名無語:「帕格尼尼都去世多少年了,你現在和我賭有什麼用。」
「對啊。」
那個人笑嘻嘻的:「所以你想喝哪個牌子的奶茶?」
兩人在電玩城瘋玩一通後,順便去旁邊的餐廳吃了頓烤肉,最後人手捧著杯奶茶,在江邊大街上閒逛。
那時候西城發展得遠沒有現在好,還沒有成為如今的鋼鐵王國,也沒有這麼多規矩,街邊充滿著生活氣息。
各式小吃攤販的吆喝聲,流浪歌手的深情婉轉的聲線,汽車喇叭的轟鳴聲,混著周遭喧囂人聲,勾勒出平凡的人間煙火。
她們恰好路過一個流浪樂隊,樂隊裝置很簡陋,只有一個木吉他,一把破舊的小提琴,和電子琴,前面的鐵盒子裡也只有寥寥幾枚硬幣。
樂隊由三個男生組成,年紀看起來都不大,應該和那個人差不多,都是高中剛畢業。
那個人眼神一亮,湊上前,往紙盒裡放了張紅色紙幣,又和那個拿著吉他的,看起來像是主唱的男生說了幾句話,那個男生點點頭,把手裡的木吉他遞給她,電子琴前的男生也跟著站起來。
「初妹!」她把奶茶放在地上,原地蹦了兩下,興奮地朝著盛初招手,「我們來合奏吧。」
在此之前,盛初從來不知道她還會吉他。
她小提琴拉得很好,年紀輕輕就斬獲許多大獎,她就下意識地以為她只會小提琴。
「你聽過一句話嗎?」她哈哈大笑,「我要悄悄成長,然後驚艷所有人。要是你提前知道我會吉他,不就沒有現在這種驚喜感了嘛!?」
盛初有被無語到,沒再接話。
她們合奏的是五月天的《溫柔》。
她確實沒有說謊,也從來不會誇大其詞。
她的吉他彈得也很好,這首歌她們都很熟悉,她負責主旋律,盛初適時加進一點和聲,吉他和電子琴,奇妙的和諧感。
江邊的風如這首歌般溫柔,吹過她的側臉,抖落樹上的葉片,落在她的發頂,在這暖黃色的世界暈染出柔和的光線,奪目的漂亮。
盛初也跟著閉上眼,沉浸在這夏夜清風中。
等盛初回過神,睜開眼時,她們這個地方已經聚滿了人。
有幾個關注音樂界的,眼尖的女生認出了她:「你是盛鶯吧?啊我真的好喜歡你的!沒想到能在這裡見到你!你吉他彈得也好好!」
「你可以再彈一首嗎!我可以付錢的!」
「啊……」盛鶯摸摸鼻子,難得有些不太好意思,「隨便彈彈的,主要是我妹妹和聲和得好。」
「再彈一首就算啦,我還要帶妹妹去買小吃。不過這個樂隊彈得也很好,你們喜歡的話可以留下來聽一聽,不會讓你們失望的。」
話音剛落,盛鶯連忙把手裡的木吉他塞進那個主唱懷裡,拉著盛初逃跑似得離開現場。
跑了大約兩百米,她突然停住:「糟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