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屍。
亂唱什麼歌嘛,難怪老公要辭了她,盡觸新人的黴頭,以後誰還敢要他們承辦婚禮。
“疼呀!大嫂,你要謀殺你可愛又迷人的小姑是不是?”揉揉後腦,左芊芊不甘的俏唇微吸著。
陳秀娟沒好氣地又拍了她一下。“你沒長眼呀?人家在辦喜事又不是離婚,瞧你唱的是什麼歌,想害我們沒生意接啊?”
“匹夫無罪,懷璧其罪,唱個歌也犯法嗎?”她一臉無辜的問。
“小姐,麻煩你唱歌也要看看場合,法學院的文憑是拿假的呀!”她真想哭。
明明是法律系的高材生,並且以第一名捧回畢業證書的才女,為何她走的不是律師本業,反而一年換二十四個頭家?
“同學,我站第一你站第二,咱們可是同臺從校長手中拿到文憑,你說能作假嗎?”左芊芊又輕哼起綠島小夜曲。
臉色為之鐵青的陳秀娟好想掐死她,手臂一路扯著她往僻靜的角落一避。
遇人不淑是她一生最大的報應,想她當年還是法律系一枝秀外慧中的系花,誰知卻栽在這個不學無術的女人手中,從此翻不了身。
做人本來就不應該貪心,偏偏她迷戀上“歌癌”患者的英俊大哥,不顧羞恥地攀附她原本以為善良的小姑,從人家溫柔婉約的未婚妻手中搶來殷實的丈夫。
結果害得那未婚妻跳樓自殺未果又割腕兼喝噴效,揚言要抗爭到底,不死不休。
她仗著有個態言善道的小姑當靠山,施展媚術把老公迷得暈頭轉向,肚子小凸的謅媚公公婆婆,以子為貴地佔據左家長媳的位子,管他誰要死要活的,勝者為王……呃,是勝者為妻。
可是她付出的代價是,一肚子苦水無處吐。
先是畢業日也是左家長孫誕生日,她是抱著陣痛的肚皮上臺領那張薄薄的紙,下一秒鐘羊水破了,當著所有人的面在臺上生下不怎麼貼心的大兒子,因為他最黏的是沒人性的小姑姑。
坐月子期間婆婆是照二餐給她進補,一鍋油得叫人反胃的麻油雞拜託四年同窗兼好友幫忙消化,她居然回了句:活該,誰叫你愛生。
什麼叫她愛生?要不是為了搶她的親親老公,她何必揹負壤女人、第三者的名聲去弄臭法律系高材生的榮譽,搞得沒一家律師事務所敢聘請她,只好和老公一同經營他那間全臺北市最有名的婚紗公司。
十月懷胎可是一件辛苦的事,老公雖然長得俊卻太老實,要不是她另外開發出包辦婚喪喜慶的賺錢路數,怎麼養得起老是失業的小姑!同行的競爭和歹時機不比打官司好A,隨隨便便抬抬價就有一筆黑心錢入袋。
而她,左芊芊,親愛老公的寶貝妹妹,一再被各大律師事務所拒絕的原因只有一個——
愛唱歌。
簡直是莫名其妙,愛唱歌可不觸犯中華民國的法律,但是在法庭上不經意哼出一句:明天我要嫁給你!一對怒目相向、準備離婚的夫婦可不痛快,專業的形象不僅毀於一旦,連帶有蔑視法庭和法律之嫌,當場律師變被告,取消律師資格。
所謂法理不外乎人情,犯一次罪情有可原,判決的法官好歹是兩人法律系的恩師,通融通融還是有機會。
叫人咬牙飲恨的是她不知悔改,同樣的事一而再的上演,惱得向來疼愛學生的法官大人法槌一敲,判定她公然藐視公權力,三年內不得再擔任律師,平白少了一條好賺的“錢途”。
所以,報應呀!
貪一時男色攬上了擺脫不掉的包袱,幸好老公寵她、疼她,不然她早晚被這位愛唱歌的小姑氣到吐血。
“大嫂,你該不會改變性向想和我來段禁忌之愛吧!”表情怕怕的左芊芊用兩根手指小心持開她的手。
“左芊芊,你可不可以一天不唱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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