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2部分(第3/5 頁)
幸運了!有些人,可不是花了錢就能說服的。
計程車馳騁在車輛稀少的國道上。我原本完全沒注意,其實外面再飄雨,路面顯得溼溼亮亮的。
在沒有其他車輛的夜裡,我們不到三十分鐘就到了海岸岬。附近什麼都沒有,我在半路上請司機停車。
“這種地方,可以嗎?”司機終於開口。
“對,有人……我男朋友會來。”
“哦,那就好。”司機親切地對我笑了一下,但我想他大概不太喜歡會隨便把“男朋友”掛在嘴上的女客人,所以其實只是皮笑肉不笑罷了。
下車後,我還不能馬上離開。要是讓司機看到我往海邊走,讓他察覺事情不妙,追過來就麻煩了。
他原本好像還在注意我,但過了一會兒,終於慢慢發動車子開走了。我站著不動,直到看不見車的尾燈為止。
我這才鬆了一口氣。側耳傾聽,附近海浪的聲音傳來,我還聞到了海水的氣味。我拿出攜帶用的手電筒,藉著微弱燈光進入旁邊小路。前面數十公尺處,就是一個突出於海平面的斷崖。
我趕緊走上前去,用手電筒往下照了照。凹凸不平的崖壁,被海水沖刷得閃閃發亮,深夜的大海像瀝青般一片漆黑,讓人不寒而慄。
剎那間,我想就這樣跳下去。這麼一來不就乾淨利落了嗎?反正我也不想活了,唯有一死我才可能把二郎忘掉。
我深深地吸了口氣,甩甩頭,想甩掉黑色大海對我的召喚。我隨時都可以死,但唯有把死當作最後的籌碼,才可能所向無敵、毫無畏懼。
我脫下毛衣外面的長袍,那是在醫院裡一天到晚穿的病人服。我把它捲了起來,用力丟出去。淡粉色的長袍,隨風飄了一會兒,終於掉進海里。那件長袍就是我,已經掉下去的桐生枝梨子已經死了……
接著我丟下滑雪帽,再穿上帶來的運動鞋。我把先前穿來的拖鞋的其中一隻丟下去,這也是在醫院裡常穿的。最後,再把另一隻拖鞋放在懸崖邊上。
這樣就差不多了吧?這種偽裝如果設計得太精細,一定會被識破的。
我走回馬路上,謹慎地不留下腳印。我此時穿的運動鞋,是取得外出許可時偷偷買回來的,身上的毛衣和牛仔褲也一樣。
走回國道上,我朝來時的相反方向走。再走幾公里,就會碰到最近的車站。
我要留意不被偶爾經過的車輛看到。從醫院溜出來搭計程車時,如果有別人看到反而好,但現在起可不能再被別人看見。每當我發覺有車燈接近時,就趕緊躲進旁邊的草叢裡。
等我走到車站時大約剛過四點。小小的車站像一戶民宅,車站雖小,卻有個候車室。我全身疲憊,很想躺一下,但只能看看時刻表,就繞到車站後面。這種時間若待在候車室裡,要想站務員不記得我也很難。我找了一個沒人看得見的死角就坐下來,靠在車站後面的牆壁上。走了很長一段時間的路,我滿身是汗,如果不趕緊擦乾,很快就會體溫下降導致感冒。我把手伸進懷裡,抓到一塊布後抽出來,那是一條被汗水濡溼了的毛巾。這是離開醫院時我順手藏在身上的,我猜想應該會用得著。
我稍微睡了一會兒,睜開眼時天已經亮了。周圍好像有人,我聽到腳步聲,電車也總算要開了。
我脫下口罩和太陽眼鏡,拿出圍巾把頭包起來,再脫下毛衣,當成圍巾在脖子上繞了一圈。我放過第一班車,算準第二班車到站的時間才走進車站。我在售票機前買了車票,面無表情地透過剪票口,並未引起站務員的注意。
看到月臺上零零星星的幾名學生和男男女女的上班族,對旁人絲毫不感興趣。大家都是一臉睡意地呆坐著,一副彼此間漠不關心的表情,打從上電車開始就持續著,這對我而言真是求之不得。
本章未完,點選下一頁繼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