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6章 商議合作合同具體事項(第2/2 頁)
讓他做什麼,終歸是離不開間諜潛入行動的——
畢竟它被設計製造的初衷便是如此。
那哪怕是那麼魁梧,那個巨大的瘟疫機甲,實際上在不刻意的瘋狂壓縮空間,
甚至有意識的透過降低機甲的密度來使得能夠構造的正常人型儘可能的多。
也差不多隻能同時構造16人成年人;33名左右的幼兒。
也就是差不多兩個戰術小隊1或4個貝克街小分隊2或3個少年偵探團3的體量。
這種體量對於到處都是需要潛入的間諜組織來說還是確實太小了。
每被殺一個人,自己的體量就會減少1\/16或是1\/33。
要是這群人不補助的話,那恐怕自己再怎麼也不可能回得了本。
四,甲方需提供給乙方為完成甲方任務所必需的情報與武力支援。
並在每次乙方行動前,都有義務提前說明此次行動所面臨的危險性。
嗯,這一條雖然多少對他有點多此一舉,進一步說甚至可是說對方有些假惺惺的。
但有這麼一條多少是能夠展示對方的誠意,也沒有什麼爭辯的必要。
然後接下來,就是篇幅比之對方義務更加巨大的,屬於本方的義務了。
(2).乙方義務
一,在得到甲方確定交付訊號車與其專屬的訊號收發器後,
有義務將自己透過此一裝置所操控隸屬於乙方財產的全過程不加密公開。
以便甲方隨時檢查乙方是否透過甲方提供財產對法律秩序或甲方的直接利益造成直接威脅。
嗯,這份合約雙方義務的第一條就相當直截了當的說明了,
那場假談判,真的萬一自己答應了......對方血賺,自己血虧。
而且是虧的底褲都輸沒了。
二,乙方需向甲方提供自己的技術與勞力支援。
內容包括但不限於使用乙方自有技術對敵方單位進行物理臥底進入;使用自有技術對敵方的電子系統進行爆破等。
此外雙方的合作時間不固定,依具體協商為準。
但乙方有義務保證在協助完成甲方同級部門-公安部完成對天啟教的打擊工作。
故在此之前,此合約不予終止。
嗯,這本來就是之前正常協商產生後的結果,
既然對方都已經如此坦誠了,蘇墨焱也沒有必要再抵賴本就已經答應了對方的條件。
要是其他的沒什麼問題,這條自然也不會有問題。
1:此處指的並非標準戰術小隊,而是小隊長,步槍手,輕機槍手,爆破手,醫療兵,偵查員,技術員的7人配置。
2:指在《福爾摩斯探案集》極其衍生作品中出現的,福爾摩斯在貝克街僱傭的孤兒。此處認定為6人。
3:指在江戶川亂步創作的以明智小五郎為偵探的系列作品中,以明智小五郎的徒弟小林芳雄為首的少年偵探團。
此以初成立的少年偵探團成員為統計資料,使用資料為10人。
據傳《名偵探柯南》中的同名組織以此為原型,但筆者個人認為兩者均是以貝克街小分隊為原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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